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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6-27 14:39:40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对2014、2016年度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类型。凡重庆市范围内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重点围绕汽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等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1)和《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中央在渝及市直、市属单位自行组织推荐直接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请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资料受理部门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委。

二、关于2014、2016年度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一)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组织工作。参加复核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复核要求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上报文件、2018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我委将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以通告形式发布复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重要条件。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和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积极遴选申报对象;要认真组织企业填写申报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系人:孙志军,李樾

联系电话:63897881,63898007

传真:63898012

邮箱:sunzhijun1806@126.com

 

附件:1-5.doc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