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局(农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我市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山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晋农机财〔2018〕12号),联合制定了《太原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县工作方案,经市农机、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
附件:太原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doc
太原市农机局 太原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