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加快老字号企业文化传承、技艺创新和服务升级,构建老字号国家、省、市三级认定管理体系,经市政府同意,于今年将开展首批“太原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
1、认定范围、分级管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严格执行《“太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2、申报企业应按照《“太原老字号”申报书》格式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出具初审报告报市商务局。
4、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联系电话:4225492
联 系 人:武霞飞
办公地址:新建路69号太原市政府主楼5层商务局513室
太原市商务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