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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26 16:21:07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阳宗海农村工作局,空港农林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其它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8年昆明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评审范围对象

(一)全市范围内(不含中央直属驻昆单位、驻昆部队),直接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且符合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委会开评当月(初级、中级职称9月,高级职称10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

(三)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中心的,不在昆明市申报评审人员范围内。

(四)中央直属驻昆单位、驻昆部队、省属单位或其他州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市农业系列高、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须由中央直属驻昆单位总部、驻昆部队师以上单位、省属主管单位或单位所在州市人社局同意并出具委托函,按评委会管理权限分别经省、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受理评审材料。

(五)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推荐审核单位不得对上述情形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申报。

二、 申报方式

2018年昆明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继续使用“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凡报送昆明市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的材料,均须进行网络申报(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日),先在网上申报、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复审。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在右下角“网上办事”档目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进入“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或打开浏览器直接输入(http//220.163.113.216:808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点击昆明市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写申报。首先是单位注册,单位注册完成后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才能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使用。单位注册时须上传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有效。单位注册需要主管部门确认,个人注册需要所在单位确认。个人注册后需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基本信息、职称获取情况、学历情况、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完成主要技术工作、承担项目课题情况、获得知识产权情况、获得表彰奖励情况、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继续教育国际学术活动、年度考核情况。“基本信息”下面“附件管理”中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后,依次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初审合格的申报人下载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按纸质材料相关要求报送。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职称证书上信息有误的,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2017年使用系统时已经拥有账号的申报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2018年度申报材料进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具体操作事项可登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系统”页面“职称工作信息”中下载“用户手册”查询。如有疑问,可添加昆明市职称申报QQ群:521362088咨询。2017年申报咨询QQ群124768111继续使用。

三、 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昆明市农业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或需委托及推荐到省各评委会评审的,均需按本通知规定提供材料:

(一)申报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按《2018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附件2),非公经济单位的按《2018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附件3)要求顺序准备。

(二)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启用新表(附件4),昆明市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网络申报完成后打印出的评审表会自动生成新版表格。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验原件后,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送审时,同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四、 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审核报送按以下程序进行(见附件6):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非公经济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单位所属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市、县级人才中心)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二)非公经济单位申报人员按照省《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的属地原则报市农业系列初、中、高级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员,需委托评审,申报材料按相关通知要求,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署意见,须于2018年6月1日至15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五、 评审时间

(一)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时间:2018年9月;

(二)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2018年10月;

(三)需委托省相关评委会评审的,请申报人自行关注省相关行业部门下发的通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省相关评委会时间安排后,将在评委会收审材料开始前3天至省评委会确定的材料截止日,开通网上申报通道,逾期不再开通申报,请申报人注意时间安排。

六、 规范申报评审相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 个人填报。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工作,结合评委会评审范围,确定提交的评委会,并对照申报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 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规定程序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对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申报人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履职情况进行认定。

3.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评审表上须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4.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学历、履职年限等是否达到各专业系列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5. 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核。评委会办公室按照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资格、申报范围、申报推荐手续是否完备、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集中审核。

6. 从2018年起,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下放高、中级职称资格审查权。昆明市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备案管理;昆明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管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进行抽查。

(二)规范评审工作程序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47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三项公示

1. 单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 评审前公示。经各高、中级评委会承办部门资格审查,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员,在报送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前,在昆明市农业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提交备案,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公示收到举报反映的,由推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3.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高、中级职称资格认定手续。

(四)严格评审标准

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客观公正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

(五)进一步健全核查追责机制

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

1. 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取消已取得的资格。

2. 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各评委会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管理权限报送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被反映人数较多或反复被反映存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后,责成单位或主管部门停止一年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若推荐单位参与作假的,一年内不接受该单位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工作。

3. 未按网络申报或纸质材料要求提交申报评审材料的,经两次以上提出审核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各评委会承办部门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受理,材料退回整改,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或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

七、 其他事项

(一)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定职、非公经济单位人员职称申报、职称资格确认及变更等问题详见附件9。

(二)为做好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评审工作,请申报人及推荐单位仔细阅读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 “职称工作信息”中“用户手册”或系统界面的“常见问题”后,再行进行网上操作。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经单位审验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附件11装订成册。

(四)本人免冠近照两张(小一寸证件照),在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及申报职称。照片不留白,由申报单位按申报专业、级别统一分类,无照片一律不受理。

(五)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高(中)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提要表》(附件12)一式两份,此提要表不装订。

(六)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农业局职称评审办公室(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3楼321室),不受理个人上报的材料,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莉萍 陈振昊  联系电话:0871-64149472

邮 箱:4149472@163.com


附件:

 附件1: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附件2:2018年昆明市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

 附件3:2018年昆明市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

 附件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样表)

 附件5:评审审议名册

 附件6: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办理程序

 附件7:2018年昆明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

 附件8: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

 附件9:2018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项说明

 附件10:云人社发〔2016〕15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附件11:复印件材料装订内容及次序

 附件12:申报高(中)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提要

 附件13:高职破格申报通知(2018.57)

 附件14:承诺书模板

 附件15: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93号)

昆明市农业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