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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26 16:17:14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桂政发〔2015〕57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南宁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南府发〔2017〕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理、项目结题验收和项目绩效跟踪等管理工作,现开展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条件和范围 

  (一)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项目管理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3.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科技项目管理团队,拥有熟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章和流程的企业专职管理人员5人以上。 

  (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范围 

  在南宁市注册的各类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第三方专业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 

  按要求通过审核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可以接受南宁市科技局委托,承担以下科技计划项目具体管理任务: 

  (一)项目实施监理 

  组织对委托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行过程监理。主要包括:项目单位生产和科研活动是否正常运行;项目是否按合同计划进度进行;项目课题组人员是否有变更;项目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是否规范;项目实施存在问题收集和反馈;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自评报告(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督促项目单位按期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二)项目结题验收 

  组织对委托的项目到期进行结题验收。主要包括: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结题验收材料的整理和提交;受理项目单位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南宁市科技项目评估中心申请结题验收专家名单;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办理项目结题验收证书和有关文件;整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档案并移交市科技局;督促并落实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科技报告。 

  (三)项目效益跟踪 

  组织对委托的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两年效益跟踪。主要包括:收集项目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收集项目新产品生产和市场销售情况;收集项目技术转移和成果转让情况;项目绩效后评价分析。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机构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一)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资格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四)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其他证明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能力的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请企业请于2018年8月6日前将申请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南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电子版材料发至nn5533812@163.com: 

  地 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层11010室。 

  联系人:邓慧苹 5533812 

    

  附件: 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专业管理机构资格申请书

    

    

                           2018年7月23日 

附件: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专业管理机构资格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