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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27 14:27:09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7〕36号)部署要求,为扎实推进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增收致富,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象范围

全市新一轮结对帮扶的1000个困难村中,按照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城乡低保1.5倍的标准(16560元),综合考虑家庭财产、收入和正常消费、因病支出等情况,倒排确定低收入户(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救助家庭户,不包括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供养户),全区倒排确定的低收入户总数不超过所属困难村总户数的5%。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精准帮扶,因户因人施策,坚持扶智、扶志、扶正气相结合,“鱼”“渔”并重,坚持“有限无限相结合、多层全覆盖”,大力实施产业带动、转移就业、科技培训、金融信贷、生态补偿、社会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批”工程,将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全部纳入帮扶范围,不断加大帮扶力度,推进各项帮扶举措到户到人,切实增强低收入户自我发展能力。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低收入户帮扶“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主导,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专项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互为补充的大帮扶格局。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逐户建档立卡,切实提高精准帮扶水平,让低收入户有更多的获得感。创新帮扶工作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农民主体,勤劳致富。处理好政府、帮扶与低收入户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扶智、扶志、扶正气相结合,“鱼”“渔”并重,激发低收入户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增收致富。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突出目标导向,创新帮扶资源使用方式,用足用好用活结对帮扶工作各项政策、资源、技术,增强帮扶对象“造血”能力。创新帮扶考评体系,重在考核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

3.目标任务。确保低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全市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上。

三、工作任务

1.产业帮扶带动一批。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合作社+低收入户”等多种帮扶模式,让低收入户分享产业项目收益。帮扶的产业发展项目优先流转低收入户的承包土地,优先安排低收入户就近就业,优先为低收入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农资服务。鼓励和支持低收入户在致富能人、产业大户的带动下,通过将土地、劳务等有限资源参资入股、参与经营、收益分红,实现低收入户就地增收。在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营体制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发展中要优先安排低收入户,率先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2.就业培训转移一批。大力促进低收入户转移就业创业,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户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增加收入。将有求职意愿的低收入户纳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低收入户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对经认定为就业困难者,从事灵活就业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持低收入户农民创业,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积极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积极推进社会治安巡防、铁路护路联防等岗位招用本市困难村劳动力。将困难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新五区与城市运营服务岗位、资源相对丰富的中心城区对接,结合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协调市政环卫、轨道交通、安检等岗位,整建制招用困难村劳动力。

3.农业技术提升一批。大力实施技术帮扶,以农业实用生产技术技能为重点,对有培训需求的低收入户实施农业普及性培训、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训,实现全覆盖,确保每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努力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实用技术骨干。充分发挥技术帮扶组科技示范作用,优先向低收入户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农业技术专家“一帮一”为低收入户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帮助低收入户掌握农业技术,提高科技素质。

4.金融信贷扶持一批。加大低收入户信贷扶持力度,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低收入户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建立健全针对低收入户的保险保障体系,鼓励支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精准识别低收入户的基础上,适当减免低收入户自缴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费。积极为低收入户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户创业者,根据其经营项目、经营规模以及担保情况,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其他农民就业、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对低收入户申请的创业贷款,免息免担保费,优先放贷。加大智力帮扶力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做好对低收入户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的信贷支持。

5.生态补偿受益一批。将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和资金向困难村倾斜,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低收入户参与受益比例。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优先安排低收入户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在小城镇建设中做好低收入户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坚持安居与发展并重,着力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同步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解决好就近就业、医疗、社保、子女就学等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改善低收入户生活环境和水平。小城镇建设中的市政环卫、物业、安保等岗位,优先招用低收入户就业。

6.社会力量帮扶一批。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到困难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将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与低收入户有机结合,促进低收入户创业就业、增收致富。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施定向发力、精准“滴灌”、个性化帮扶,采取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就业帮扶、商贸帮扶、医疗帮扶等多种途径,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帮扶措施,帮助解决低收入户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四、保障措施

1.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有条件的低收入户创业就业、发展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推广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增强低收入户“造血”功能。市、区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低收入户倾斜。各区要建立帮扶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发挥金融撬动作用。完善财政贴息配套政策,降低低收入户产业发展融资成本。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精准帮扶支持力度。落实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贷款规模,使更多创业低收入户得到必要的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降低困难村小微、“三农”贷款利率水平,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3.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充分发挥技术帮扶组作用,组织技术帮扶专家与低收入户对接,帮助解决低收入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技术帮扶经费支持,加大对困难村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各类成果应用转化。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农村建功立业。

五、组织领导

1.压实工作责任。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加强统一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全市统一台账,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市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专门政策措施,细化帮扶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并落实市、区、镇、村“四级书记抓帮扶”的责任体系,强化各区、镇党委、政府责任,逐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认定标准,严格筛选、审核、公示等程序,做好与过来帮扶低收入农户工作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确保帮扶兜住底。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后盾”作用,做好所帮扶困难村的低收入户帮扶增收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定期对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

2.坚持精准施策。各区要按照标准,对农民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帮扶范围,逐人逐户建档立卡、应帮尽帮。要逐户摸清发展需求,做到帮扶对象准、致困原因分析准、帮扶需求定向准,因户因人施策,逐户形成细化量化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户派人精准、增收成效精准。

3.强化帮扶实效。建立健全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严格的帮扶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帮扶工作监测指标和考评机制,强化帮扶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市结对帮扶办定期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真正做到帮扶工作扎实、增收结果真实,使帮扶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4.加强典型宣传。要注重总结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吸纳帮扶新模式、新办法,为全市建立扶贫助困长效机制积累经验。总结提炼帮扶工作中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帮扶、支持帮扶、参与帮扶的良好氛围。

附:1.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增收工作台账(一)

    2.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增收工作台账(二)

附2: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增收工作台账(二).xls
附1: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户增收工作台账(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