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补充方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9-17 10:40:52  

为促进畜牧业财政补贴资金效益最大化,进一步保障“菜篮子”肉品供应,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扩大肉羊饲养总量,在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资金尚有剩余且存栏100只以上规模养羊场补贴已基本完成的前提下,结合三亚实际,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及海南省委、三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稳定畜牧业“菜篮子”肉品供给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保护生态为原则,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扶持养羊产业发展,发展区域内适度规模养殖,推动畜牧业绿色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补贴原则

(一)坚持规模发展与保障肉品供给原则将重点扶持标准化羊栏舍建设,稳定养羊产业与提升标准化水平相结合,保障肉品供给。

(二)坚持财政扶持与企业投入原则。将财政补贴资金统筹安排,带动企业资金投入,规范规模养殖,稳定生产,不断改善养殖环境。

(三)坚持规范透明与公开公平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做好财政补贴内容、对象、标准、方式等的宣传,网上公示,规范透明,公开公平,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标准化生产与绿色生态发展原则。推行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绿色生态养羊产业,推进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发展。

三、资金及用途

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项目资金共150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和资料费10万元),截至2018年8月底已支出补贴资金103万元,剩余资金除继续按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规模养殖场外,主要用于扶持三亚户籍及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在三亚辖区内从事养殖的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新建羊栏舍。

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公示审批,资金使用完成后,不再追加安排项目资金;如资金未使用完成则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项目补贴条件

新建羊栏舍选址应当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动物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要求,申请建设前应当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流程的通知》(三府﹝2017﹞2号)文件要求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并提供相关备案凭证。

经审批通过的新建羊栏舍应自审批同意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所有项目原则上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对建设不合格或超出审批时限的项目要及时公示并取消资格,促进财政存量资金有效流转,确保财政资金实施进度及效益。

五、补贴标准

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原则,对新建羊栏舍进行补贴,新建羊栏舍补贴标准及要求参照《三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扶持畜牧业“菜篮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2018﹞99号)文件要求执行,以现场核实验收面积为准,建设面积须达到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按照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

六、建设要求

栏舍檐口不低于2.3米,屋面为彩钢瓦铺垫泡沫、瓦片,墙体为环保砖或空心砖。并按照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要与栏舍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否则不予组织验收。建成后,还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备案或验收。

、补贴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申请审核表要求向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市畜牧兽医局提出扶持养羊发展项目补贴申请,市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所管辖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居,组织畜牧兽医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共同开展拟建羊栏舍选址的调查、核实等工作,核查结果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局务会议讨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审批和补贴,补贴资金统一以转账或“一卡通”等形式直接拨付。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核实调查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补贴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共同做好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的调查、统计、核实、公开、指导、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绩效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禁止挪作他用。落实项目公示、核查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将违反本方案规定,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申请对象列入黑名单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项目实施宣传动员,有计划、有重点地通过三亚农业信息网、微信平台等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到位,扩大社会影响,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三亚市201 年新建畜禽栏舍项目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