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区(开发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外资高质量发展,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 [2018]290号)、省商务厅《2018年江苏省外资提质增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已在我市落户的重点产业的重点外资项目,重点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领域(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除外),重点项目主要是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全球产业链中高端环节和核心技术企业的投资项目,以及按照我市“4+1+1”产业方向布局的重点外商投资项目。
二、申报范围
符合《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范围。
三、有关要求
1. 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
2.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填报《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支持外资提质增效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电子表格一并发各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和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联系人:市商务局外资处 邓 翔68539781
市财政局企业处 谢 鑫51808718
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陈峥嵘68787026
电子邮箱:aecoop@vip.sina.com
附件1:《2018年省商务发展支持外资提质增效项目资金申报表》
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3:《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申报指南》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8 日
附件1 2018年省商务发展支持外资提质增效项目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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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法人代表 | 设立时间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手 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资总额(累计) | 万美元 | 实际外资(累计) | 万美元 | ||||||||
企业经营范围 | |||||||||||
投资外方 | |||||||||||
外方是否500强 | 外方是否行业龙头或领军企业 |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 认定单位、时间 | ||||||||||
是否总部企业 | 认定单位、时间 | ||||||||||
是否行业百强企业 | 认定单位、时间 | ||||||||||
是否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 | |||||||||||
投资性公司再投资项目名称 | |||||||||||
投资性公司再投资项目到资金额(万美元) | |||||||||||
是否参加201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联合年报(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 | |||||||||||
本单位申请2018年省商务发展支持外资提质增效项目扶持资金,承诺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人代表: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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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人: | 开户银行: | ||||||||||
户 名: | 银行账号: | ||||||||||
注: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填报内容进行信息真实性审核比对,如存在虚假信息,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附件2 | |||||||||||||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
项目申报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 ||||||||||||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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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日期: | |||||||||||||
附件3
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外资提质增效)申报指南
1. 2017-2018年上半年《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中“江苏省新兴产业外资统计报表”和“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外资统计报表”项下统计确认的外资项目,其中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不含相关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现代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
2. 2017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总额前十名单位(排序不含房地产、金融和类金融业);2017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前十名单位。
3. 经省、市认定为投资性公司(含总部)的外商投资企业2017-2018年上半年实际外资到资、或设立再投资项目并注册资本到资;经省、市认定为投资性公司(含总部)的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纳税总额超过300万元。
4. 2017-2018年上半年新引进全球财富500强企业、新引进全球行业龙头或领军企业落户到资项目; 2017年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行业百强或重点外商投资企业。
5. 上述1-4项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行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经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已审批或已备案,并已到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业填报《2018年省商务发展支持外资提质增效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电子表格发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签字盖章的电子表格原件及相关材料根据主管部门审核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