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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特色载体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10-29 17:18:01  

各区县经信局:

按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中小局《关于支持打造省级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鲁财工[2018]23号)(附件1)的工作安排,省里将支持一批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区县辖区内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

二、推荐类型

1.专业资本集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资本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专业资本在投融资服务、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吸引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在孵企业聚集,为入驻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和增值服务,加快形成“投资+孵化”的市场化持续运营机制,提升资本服务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2.大中小企业融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放共享资源,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精准布局,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

三、申报材料

见附件2《关于支持打造省级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中附件“二、开发区申报材料具体要件和申报信息表-开发区信息表”部分。

请各区县经信局在10月2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五份,送至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66605761。

附件1:《关于支持打造省级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鲁财工[2018]23号).docx

附件2:《关于支持打造省级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doc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