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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 计划(2018-2020年)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11-15 14:41:09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37号),认真落实《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号),持续推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以推进供给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增强信息消费有效供给,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拓展提升信息消费服务,优化完善信息消费环境,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消费需求,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拉动、创新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推动信息消费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有效匹配、消费升级与有效投资良性互动。

坚持多方联动、协同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用各方协作,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引导各区域根据经济基础和产业特色合理定位,结合信息消费需求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

坚持有序推进、安全发展。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统筹促发展和保安全,加强信息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行动

(一)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提升行动

加强智能终端产品供给。贯彻落实《天津市智能终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快推进智能终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智能终端产品多元化发展,建立并完善智能终端产业链,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推动5G终端产品、超高清终端设备、智能医疗产品、虚拟/增强现实、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各类信息终端产品开发和向中高端升级换代,进一步扩大应用场景,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到2020年,智能终端产业规模达到700亿元以上。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积极整合国内优质资源,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开展智能化和网联化关键技术研发、运营监控、场景测试、标准制定等共性研究与基础服务。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与新能源汽车深层次结合,在车载视觉、激光雷达等高性能传感器、汽车电子、电控系统、专用芯片等关键领域形成生产供应能力,助力打造我市智慧交通体系。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建立合理的政产学研用资源协作机制,吸引一批竞争力较强的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核心零部件、通讯网络等企业落户我市。

(二)信息技术服务提升行动

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建立安全可靠的基础软件产品体系,提升安全可靠软件的可用性和易用性。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等领域综合研发和应用;加快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息技术服务和研发应用水平。到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培育出一批全国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贯彻落实《天津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构建工业云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体系。以企业核心业务、平台和重点设备应用云服务为牵引,推动大中型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互联网化业务落地和智能化提升,培育企业内部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新模式。支持广大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推动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关键经营环节业务信息集成和辅助决策水平。到2020年,全市工业新增上云企业2000家以上,形成典型标杆应用案例100个。

提升行业信息消费支撑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工信部《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顺应工业电子商务向一体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推进工业电商、行业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发展,提升供应链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协同水平。到2020年,建成一批大型工业企业集采集销电子商务平台和面向特定领域工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我市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工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60%以上。

深化信息消费领域创新创业。贯彻落实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领域,培育了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新模式和新业态,积极推进大型企业构建互联网环境下的“双创”平台向社会开放,推动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 2020 年底,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超过85%,制造业“双创”平台成为带动制造企业提质增效,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增长,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信息消费基础提升行动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提升计划(2018-2020年)》,全面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大力推进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不断扩容我市互联网城市出口带宽,提高流量承载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的覆盖。持续扩大4G网络深度覆盖,提升网络质量和能力。推动5G在本市商用试点,加快推进5G网络部署和基站建设。到2020年,我市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通信指标全面提升,实现进入现代通信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

深化消费者信息技能培训。实施信息消费赋能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信息应用、信息技能等信息消费知识普及。鼓励社会各方力量面向各类消费群体组织开展信息技能和应用培训,广泛传播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将信息消费培训逐步纳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当中,通过信息类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信息技能。

推广信息消费体验。鼓励电信企业、IT企业和实体店等搭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互动平台等信息消费体验场景,积极运用虚拟/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信息消费体验,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通过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加强与消费群体互动,展示信息消费新技术、新成果,增强消费群体的真实感受,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四)信息消费环境提升行动

 改进行业监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放管服”改革举措,对信息消费领域新模式新业态采取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引导和支持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推动扩大信息消费新领域,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环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通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网站、域名实名联运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维护市场秩序。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加大骚扰电话防范和治理力度,维护信息通信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环境,规范市场主体竞争秩序,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加强信息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推动出台电信和互联网网络数据管理政策,规范网络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和使用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加强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执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天津市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全市信息消费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工作安排,增强对信息消费工作的宣传、指导和检查,做好有关工作的保障和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

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将信息消费领域的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内容创作、技术改造、行业应用等纳入支持范围,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加强对信息消费领域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开展试点示范

面向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中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新型信息产品等重点方向,遴选和打造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突出的示范项目,加强宣传推广,引导信息消费向更深层次发展。

(四)营造发展氛围

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协同发展,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统筹促发展与保安全,推动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协同的良好发展格局,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环境。探索建立信息消费统计评价机制,指导和推进我市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