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商旅局、各区县商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5号)和《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试行)》(兰政办发〔2019〕10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用足用好国家省市跨境电商扶持资金,全面推进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现就申报跨境电商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兰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跨境电商项目申报细则>的通知》(兰商字〔2019〕186号)要求,兰州新区商旅局及各区县商务局组织所在辖区企业于9月23日前完成企业跨境电商项目的申报,由兰州新区商旅局及各区县商务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汇总相关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于9月26日前上报兰州市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旅局及各区县商务局应严格审核并遵守申报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建华、张诚 电话:8856100
兰州市商务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