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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2019年度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0-01-03 16:41:27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认定工作的通知》(豫科〔2019〕160号)要求,郑州市科技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   

(二)从事财税〔2017〕79号、财税〔2018〕4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财税〔2017〕79号、财税〔2018〕4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见附件1)的外包服务和服务贸易业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申报填写。企业点击“申报认定备案入口”,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新用户按要求注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注册企业,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审核并激活。注册成功的企业重新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按《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见附件3)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页码,正反双面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

(二)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资料数据光盘1份。于2019年12月4日12:00前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50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韩 雄  孙玉杰

联系电话:0371-67182170  0371-67171877

电子信箱:kjjryfwyc@163.com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市科学技术局501室

 

2019年12月2日


附件_1: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

附件_2: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doc

附件_3:3、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