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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0-01-03 16:53:26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2019〕224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申报,并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初审意见,于2019年12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报市工信局原材料处。

联 系 人:康全博

联系电话:67185540

电子邮箱:yuancailiaochu@126.com

 

2019年12月6日        


附件_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