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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承担创新类国际组织相关工作和活动资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0-01-09 10:48:07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号)精神,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现就2019年度承担创新类国际组织相关工作和活动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加入公益性非营利创新类国际组织并在我市举办国际组织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的南京地区企业或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

2.获得官方授权认可的承担公益性非营利创新类国际组织工作的南京地区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在我市举办国际组织的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1)2019年1-10月举办且遵守在宁举办国际会议报批规范、在国际组织官网公布可查询;

(2)参加代表来自5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港澳台除外),外籍代表占1/3以上;

(3)有3个及以上国内外院士、国际公认学术奖项获得者或享受我市人才安居政策(A类)的外籍专家参加会议;

(4)为南京市集聚全球创新资源。

3.我市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担创新类国际组织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国际组织官方授权认可;

(2)为南京市集聚全球创新资源。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在宁举办国际组织的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

(1)企业和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需填报《在宁举办国际组织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预报表》(附件1),在活动举办前30天进行预申报。

(2)活动结束后30天内递交《在宁举办国际组织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资助申报书》(附件2),包括活动总结、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相关活动经费报告等材料。

2.承担创新类国际组织工作

企业或社会组织填报《承担创新类国际组织工作资助申报书》(附件3),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创新类国际组织出具的承担工作官方证明,承担国际组织工作的规划章程、办公场所、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上年度财务报表、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经费报告等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出具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附件4)。各主管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信用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区市科技局A118、A119窗口(地址: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5.2019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申  辰  68505119

郁  勇  68505117

市科技局国合处:          李飞虹  68786273

附件:1.在宁举办国际组织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预报表

2.在宁举办国际组织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补助申报书

3.南京市承担创新类国际组织工作资助申报书

4.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