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级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为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引导种养结合、生态消纳、化肥与农药减施增效,现将2020年市级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扶持内容与环节
扶持内容:围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减施、农药减施等,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清洁化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技术集成与应用,实现资源环境生态友好、农牧循环发展、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
扶持环节:沼气工程工艺优化提质增效、“三沼”产品深加工为目标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养殖水体净化与修复;生态种植及废弃物处理技术集成与应用;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集成与应用。
二、申报主体
该项目为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可为农业生产主体或者科研单位。农业生产主体为农业园区或街道村委、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畜禽养殖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等;科研单位为承担公益性科研、推广任务的市属事业站所,从事农业生产的市属单位,在宁高校(包括省部属)、市级以上农业类公益性研究机构等。
三、申报条件
基地示范建设相结合。(1)有示范基地载体,基地需具备一定的农业设施硬件基础和条件,园区优先;(2)有较为成熟的农业技术或模式,具备农业废弃物处理等专利技术的优先,附产学研合作协议;(3)项目完成后形成可推广技术示范模式或技术标准(规程)1套。
四、补助标准
单体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其中,公益性科研、技术集成与推广培训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其它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承担公益性科研、推广任务的市属事业站所市级财政资金全额补助,其他申报主体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其投资总额的80%。
附件:1.农业项目入库申报标准文本
2.2020年市级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