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根据《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17〕7号),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照《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一批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和服务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申报范围
具有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在广州依法注册、聚集一定数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能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发动园区等申报主体积极申报,指导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请示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委(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处)。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报送材料
1.申请主体的请示(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区商务部门需加具意见。格式见附件2);
3.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园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园区规模(建筑面积、楼宇数量、工作人员等)证明文件、发展规划;
7.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名单及经营情况一览表(主营业务、年营收规模、就业人员数量、获得区级以上示范称号情况等);
8.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入驻租赁合同;
9.已入驻跨境电商企业可证明其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证明材料;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区商务部门报送材料:
1.各区商务部门上报请示;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3.上述第(一)项企业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
3.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
4.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广州市商务委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徐健,电话:8109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