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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6 16:45:04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根据《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17〕7号),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照《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一批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和服务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申报范围

具有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在广州依法注册、聚集一定数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能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发动园区等申报主体积极申报,指导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请示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委(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处)。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报送材料

1.申请主体的请示(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区商务部门需加具意见。格式见附件2);

3.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园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园区规模(建筑面积、楼宇数量、工作人员等)证明文件、发展规划;

7.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名单及经营情况一览表(主营业务、年营收规模、就业人员数量、获得区级以上示范称号情况等);

8.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入驻租赁合同;

9.已入驻跨境电商企业可证明其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证明材料;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区商务部门报送材料:

1.各区商务部门上报请示;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3.上述第(一)项企业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

3.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

4.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1-4.zip


广州市商务委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徐健,电话:8109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