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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9-07-05 15:08: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关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规〔2018〕21号)、《关于2019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南科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开展部分课题方向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事项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

课题方向:“南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项目1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课题方向2。

填报对象: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年研发投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

(二)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奖励。

课题方向:“南宁科技基地专项”中“项目14: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后补助”课题方向3。

填报对象:由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市属科研机构承担、高层次人才主持、服务南宁发展的创新平台,并在2018年8月14日及以后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一依托单位、以相同建设内容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不重复予以支持。

(三)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奖励。

课题方向:“南宁科技基地专项”中“项目14: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后补助”课题方向2。

填报对象:

1.对2018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器)。

2.对2018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达到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标准及以上并经过市科技局备案的。

二、填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附件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并于2019年7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南宁市科技局,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高新技术科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奖励。

联系人:黄彦星

电  话:0771-5533813

邮  箱:nnkjjgxk@163.com

(二)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负责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后补助奖励。

联系人:罗  湘

电  话:0771-5533816

邮  箱:nn5533816@163.com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奖励申请指南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奖励申请指南

3.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奖励申请指南



2019年7月4日


附件名称

20190704 南科通[2019]59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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