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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0-01-21 10:21:12  

各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310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荐申报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所在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内容提交申报材料。2016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的平台有效期以满,企业可自愿申报重新认定。

二、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推荐示范平台,认真审查申请报告,并且对平台进行现场勘查,确保申报质量。

三、请于6月24目前将推荐申请文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企共服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2)和《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3)等纸质文件一式4份,并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xls

2. 国家中小企业企共服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附件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xls

3. 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附件3: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 台汇总表.xls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陈华卿  电话:86589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