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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7 16:48:24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PPP模式的广泛运用,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引导并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我市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向全市征集2017年至2019年拟实施的PPP项目,完善我市PPP项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所申报的PPP项目,为2017年—2019年拟采取PPP模式运作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

二、选择标准

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标准:

(一)项目责任和项目资产隶属于政府;

(二)具有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运营周期较长、价格调整机制较灵活、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清晰等特点,适宜采用PPP模式建设和(或)运营;

(三)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流量需求、现金流或政府有能力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持。

三、两个强制“试点”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的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并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对于其他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公共服务领域新建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并会同本级发改、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民政、教育、住房等部门或单位,共同推进项目遴选申报工作。请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分管领域的“十三五规划”和工作重点,确定申报项目。

请于3月30日前将《哈尔滨市PPP项目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电子文档可以通过邮箱zwjrcxz@126.com下载,密码:84853240)的电子文档及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财政局债务金融处。

联系人:武海涛、徐彦超,联系电话:84853242、84853240,邮箱:zwjrcgy@126.com。

 

附件:1.哈尔滨市PPP项目基本信息表

      2.哈尔滨市PPP项目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哈尔滨市PPP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 哈尔滨市PPP项目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