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8 10:35:48  

各县(市、区)农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按照省农业厅《河南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农委研究制定了《郑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178号)及《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科教〔2017〕27号)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四优四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五区一园”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市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7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76.9万元,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全免费培训,全市全年安排培育任务1950人。
  1.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计划。安排年度培育任务620人,人均补助标准2750元。其中,第一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第二年开展跟踪服务。
  2.实施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根据省政府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程要求和省农业厅工作部署,我市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全部安排为信息进村入户村级益农信息社农民信息员培训,由农业市场信息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排年度培训任务1330人,人均补助标准8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3.配合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省农业厅将培育任务下达给省涉农院校,市、县配合做好学员遴选工作。
  以上年度培育任务,以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农业总产值、耕地面积等为基础分配因素,结合各地申报的培育需求、示范县情况、往年绩效考核结果和省农业厅工作要求,重点向“四优四化”布局县、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程倾斜,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培育任务详见附件1)。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以国家级示范县新密市引领带动为抓手,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体系,创新机制模式,把握关键环节,着力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管理服务能力、培育体系的精准培育能力、新型职业农民的创业创新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能力。
  (一)创新机制,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不断优化省、市、县三级协同协调机制,着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队伍的管理服务能力。
  1.三级协同联动。省涉农院校按照省农业厅要求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示范性培育;市农委落实省级下达的培育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示范性培育;县(市、区)农委牵头组织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服务型培育任务,分类分产业组建培训班。
  2.三级资源共享。市、县分别充实和完善各级师资库、培育基地库和精品教材库,同时加强与省的沟通、协调,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优势资源。
  3.三级协调监管。省农业厅将对市农委及省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市农委对有关县(市、区)农委和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县对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进行全过程督查,推动培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夯实基础,提高精准培育能力
  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建设,完善培育体系,打造名师队伍和精品课程,着力提高培育工作的基础保障能力。
  1.完善一体多元培育体系。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涉农职业院校为主体,高等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等为拓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补充的一体多元、适度竞争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常态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收市场主体充分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加强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动态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加强条件设施投入,巩固培育基础,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对于不能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予以淘汰,补充符合条件的优秀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
  3.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及教材、课程研发。充实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共享的培育师资库,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推行名师带徒,强化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根据参训学员网上自主评价,推介一批名师、精品课程和网络课件、精品教材。有关县(市、区)要遴选推介名师1-2名,精品课程和网络课件1-2个;有关单位要遴选推介名师1-2名,精品课程和网络课件1-2个。
  (三)精准实施,增强培育针对性
  以县为主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态势,对需要培训的对象建档立卡,统筹规划不同对象的培育计划,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做到对象精准、需求精准、供给精准。
  1.精准遴选培育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为培育对象;现代青年农场主以青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和退伍军人等为培养对象;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企业中的骨干人员、村组干部中的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等为培育对象;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以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业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为培训对象。
  根据当地主导优势产业需要,建立各类培育对象数据库,将符合条件有强烈意愿的对象优先入库。其中,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村级益农信息社农民信息员)由各级农业市场信息部门牵头组织遴选,并加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数据库管理。现代青年农场主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培育对象遴选时要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员予以倾斜。
  2.拓展遴选推荐途径。各类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推荐可采用个人申报,或农业企业、培训机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等方式,通过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www.zhynm.cn)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云上智农”APP,在线提交报名表,由市、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推荐。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3、4、5。
  3.认真研究培育需求。做好培育前的需求调查,根据需求设计培训内容、形式、进度,以产业为核心确定培育方案,瞄准重要农产品适度规模生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以及农机、植保、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行业的重点人群, 聚焦“四优四化”重点区域,开展优质林果、蔬菜等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推进其生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
  4.努力丰富培训内容。在综合素质方面,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等内容;在专业技能方面,突出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等内容;在经营管理方面,突出创业创新、品牌创建、市场营销、融资渠道、金融保险等内容;在创业训练、实训演练方面,突出基地训练、创业路演、模拟演练等;在考试考核方面,突出实地操作、实地演练等。  
  (四)精心组织,增强培育有效性
围绕“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总体要求,分类型开展培育,设置培育模块,细化培育环节,创新培育方式,提高培育的实效性。
  1.分类型培育。(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计划。由农业科教部门会同农经、农机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教育培训、创业实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一般设置公共课、专业课、基地训练课、考试考核四个模块,细化为“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市场考察+讨论交流+创业计划+创业训练+考试考核”七个环节,侧重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培育。(2)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由各级农业市场信息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设置培训模块,细化培训环节。(3)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按照省农业厅要求,此类培训由省涉农院校按照省要求开展。
  2.创新培育模式。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育模式,提倡“培育机构+实训基地(创业孵化)”、“田间学校+现场指导(创业训练)”,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培育方式,进一步深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模式,做到“课堂教学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教师主导与学员参与互动”相结合,“分段培训与生产季节”相结合,“产业生产和产业加工”相结合,“经营管理与市场利润”相结合等,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
  3.鼓励跨区域交流实训。为开阔新型职业农民眼界、拓宽视野、更新理念,按照就近的原则,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机构选择省内优势培育基地,组织学员跨区域交流实训。
  (五)精细管理,增强培育规范性
运用系统工程的思维设计培育流程,规范培育过程管理,健全资料档案。
  1.规范认定管理。各地要围绕认定主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服务等内容进行大胆探索,以县为主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分级认定管理工作,建立初、中、高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体系,逐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等级,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或登记注册,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将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情况、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信息录入信息库,健全完善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统计工作。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动态管理制度,对已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定期复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出。
  2.规范资金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用于培育宣传、项目调研、对象遴选、课堂培训、参观考察、创业实训、创业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在线教育培训等全过程费用支出。各地农委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完善资金预拨付制度,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培育机构如期完成培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或截留项目资金,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规范档案管理。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完善行政部门管理档案,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台账、师资、教材、课件、资料、图片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典型风采等系列档案,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可观性。
  (六)创新手段,增强培育时效性
积极推广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应用,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在线教育培训和全程跟踪指导。
  1.发动各类用户上线。各地农业科教管理部门要宣传动员科研院所、教学单位各类专家、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以职业农民为主的广大农民登陆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扫码安装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APP(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站下载)。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上载新品种、新技术等各类成果资源,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上线服务,培训机构上载精品视频课程等。 
  2.明确线上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单位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录入培育对象、培训单位、培育师资、培育基地、培育教材、培训班组、课程设置及认定学员的基本情况,并由培育对象开展对授课教师、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培训组织管理和培训效果的线上考核,客观真实反映培育质量和效果。
  3.加强上线资源管理服务。各地要强化激励考核,针对平台上本区域内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业专家和培训教师,建立科学、量化、动态考核评价、奖励激励制度,形成倒逼机制,鼓励他们下沉重心,成果速递,创新服务。
  (七)延伸服务,提高培育对象发展引领能力
  通过政策推动和延伸服务,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让他们在农村留得住、有发展。
  1.强化扶持政策。对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教育培训、奖励激励、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优化职业农民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出台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的专项扶持政策。
  2.搭建服务平台。对接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等,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增强新型职业农民自主、自学和自我扶持的能力,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政策对接、产销对接、跨省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协会、联合会、联盟等组织,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抱团发展。
  3.优化服务路径。落实科教兴农“一三五五”机制要求,省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区域中心站,分类为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在项目选择、生产经营、产品营销、品牌创建等环节开展创业辅导,引领新型职业农民转方式、调结构、降成本,不断增强其创新引领、发展致富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提升增值服务。大力推行“专家+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精准服务模式,跟踪服务一批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新型职业农民,创造条件支持他们进一步提高学历、扩大规模、发展产业,引领和带动更多人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强化落实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研究,掌握规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谋划,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抓紧时间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内容。各县(市、区)农委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农委备案。
  (二)强化沟通协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助省农业厅完成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员推荐审核和创业孵化等工作,把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员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范围,大力培植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并及时向省里推荐。
  各县(市、区)农委要根据省政府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程要求,谋划、协调、安排好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村级益农信息社农民信息员)培训工作,明确市场信息部门培训工作负责人和信息系统管理员,并与科教部门培育工作负责人和信息系统管理员沟通,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完善信息档案资料,将学员信息、培训班组、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基地及学员评价等有关情况纳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接受省农业厅考核管理。
  (三)强化示范引领
  新密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继续推动出台专门文件,加强认定管理,创设、落实扶持政策。注重经验、规律总结,健全培育制度体系,示范带动培育工作深入推进。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农委主任、农广校长以及承担培育任务有关单位校长带头讲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一课。
其他县(市、区)也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健全培育制度体系,创新培育机制,加强认定管理,对接扶持政策,分类型分产业开展培训,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着力健全信息网络,围绕主体主线,宣传大事、新事、实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各类媒体深入报道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向社会推介一批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典型。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报送。继续实行培育工作半月报制度(见附件6),各地半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地上半年工作总结要在10月30日前报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报告和全年培育工作总结要在12月14日前报送。
  (五)强化绩效考评
  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管理考核,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标考核。
  根据《河南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河南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制定《郑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文件另发),全面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任务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不断提高培育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1.
郑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分配一览表
     2.河南省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请报名表
  申请报名表
     3.
河南省2017年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申请报名表
     4.
河南省2017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请报名表
     5.河南省2017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申请报名表

     6.郑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半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