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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长沙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9 14:47:09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2〕11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将建立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申请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又称中介机构)除具备本行业的相应资质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截至2012年8月30日,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 2、事务所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上;3、自成立以来,执业机构及其股东(合伙人、管理层)没有因为重大执业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司法部门、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

二、报名流程。愿意加入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并符合以上4项条件的,须填写《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符合上述前3项条件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邮箱cssjxgl@163.com),电子版须同时报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邮箱724123839@qq.com)。由市财政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确认,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申请表

 

联系人及电话:

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   范孟霞   88665746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尹鹏飞   88666324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