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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家庄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0 09:49:3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21号)和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安排意见》(省知协[2016]4号),现就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与我市产业政策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以有效促进专利保护和运用,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市场主体专利风险防范意识,促进高价值专利技术资本化和产业化、积极改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加快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宗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通过政策引导、搭建平台、资金扶持、目标管理和强化跟踪服务等措施,推动全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努力支撑我市创新、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总额突破2亿元,其中石家庄高新区实现融资贷款额6000-700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实现融资贷款额500--800万元,其它县(市、区)力争完成一笔贷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我市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

2、专利保险投保企业25家以上,其中石家庄高开发区投保企业5-10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投保企业1家以上。

3、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企业25家以上,其中石家庄高开发区出资入股企业5-10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出资入股企业1家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
  1、加强指导服务。引导企业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提升知识产权质物价值的市场认可度。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遴选推荐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创新融资模式,丰富专利价值实现的途径;积极引导、协助借贷双方规范办理专利权质押评估、登记、合同签定、补助领取等手续;加大专利项目质押后的行政保护力度,维护质押权人的权益,降低质押风险。   

2、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与合作,通过典型宣传、专题培训、银企对接、政策引导等方式,促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多种模式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创造条件,争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签署《专利权质押贷款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联系制度和常态化的对接机制。

3、精心筛选企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细化需求,选择好企业和出质专利,切实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经营业绩突出和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优秀企业推荐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
  4、开展质押评估。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及价值分析,促进优质知识产权的价值量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分析对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重要作用。

5、探索质押模式。积极与各担保、评估、法律、交易等机构联系,探索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引入专利权质押担保,探索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专利质押融资模式。

(二)加大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1、开展培训和宣传。借助“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活动积极开展专利保险知识培训,培训对象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囊括保险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及时在各类媒体发布专利保险工作政策和动态,扩大影响,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专利保险的意义。

2、搭建保企对接平台。开展专利保险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加强对投保企业和专利的筛选审核和法律状态跟踪工作,组织保企对接活动,协助保险公司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并加强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3、加大产品推进力度。加大推进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业务的力度,探索专利执行保险和侵权专利权责任险组合投保运营方案,构建政银保战略合作关系,争取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障险破冰。政保合力加大专利保险市场化推广力度,做大参保企业的群体规模。

4、加强指导服务。积极引导专利代理、律所、资产评估、维权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专利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投保专利评估审核、保险方案设计、企业风险管理、保险产品宣传推广、保单维护和保险理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积极探索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试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对象是高校、科研院所、规模以上企业等,结合其他管理工作,了解跟踪产学研等各类专利权人投资动向,积极搭建投资对接平台,加快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筛选优质的专利资产评估公司,为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2、加强跟踪服务。积极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出资情况调查,了解有关知识产权和企业发展现状,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建立项目资料库。对出资比例高、金额大的知识产权项目加强跟踪和保护。

四、工作措施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既是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专利技术资本化和产业化、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认识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安排专项资金。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安排意见》中规定: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成功融资的企业,补贴其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其评估费的30%,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其担保费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运用专利权质押成功融资的,各项补贴标准分别上浮10个百分点。同时对于为质押企业提供服务的评估机构,每笔给予1万元经费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首次投保专利保险和续保的企业,给予全额保费补贴。对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的企业,补贴作价环节评估费的80%,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其作价额的10%给予经费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帮助企业申报省局补助经费的基础上,我市将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出台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和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补贴政策。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企业优先给予市级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实施项目立项支持。

(三)强化目标管理。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强工作调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办理各类补助经费申请手续的相关附件可从省局网站(www.hebipo.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