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及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商财字[2017]1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安排,结合我市外经贸工作的实际,现将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相关商务部门及财政局积极做好2017年全市外经贸提升国际能力资金的项目工作,为不耽误全市外经贸提升国际能力进度上报,请各辖区相关企业按照时间要求上报项目。 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2017年项目分三批申报,第一批为2017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上报市局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前。第二批上报市局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前。第三批上报市局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前。请相关企业报送一式四份材料,所在辖区商务部门上报两份,市商务局上报两份。省管县相关企业直接报送所在地商务部门,相关县市区汇总后盖章上报市商务局,并附文件电子版。 附件: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商财字[2017]10号) 咨询人:宋佳玮、陈佩君、周育宏。电话:86093148、67507312、86031803。 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