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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干旱山区“粮改饲”及养畜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0 15:00:00  

各县区农牧(业、水、林)局、市草原饲料监督管理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粮改饲”产业政策,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加快推动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燕麦等优质牧草示范片区建设,扩大人工种草面积,提高草产品商品化程度,推进规模化养殖,从根本上解决永登西北片,榆中北山,七里河后山等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低产低效的农业发展难题,市上今年拟对种植燕麦等优质牧草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优势,合理布局。集中在燕麦等优质牧草优势产区开展建设,重点支持土地资源和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突出的地区,提高优势产区的牧草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草畜结合,协调发展。鼓励饲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牧草生产加工企业与草食畜养殖企业(场)、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牧草生产与牛羊养殖有机结合,提高牛羊科学饲喂水平。

(三)扶优扶强,示范带动。优先扶持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潜力,加强关键技术应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牧草产业整体水平和素质。

(四)政策引导,多元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充分调动饲草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的积极性,鼓励配套整合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形成政府、集体、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二、申报内容

(一)推广良种牧草。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及种植条件,选择适宜的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燕麦牧草品种。建立牧草良种扩繁基地,逐步实现良种自给。

(二)实行标准生产。重点推广应用精量施肥及播种、控期收获、收割机械组装配套、田间快速打包、高密度草捆加工等关键设备和技术。完善燕麦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

(三)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修建灌溉设施等措施改造土地,使土地适宜机械化操作、提高土地的单产能力;通过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农机库加强草产品仓储管理。

(四)激活市场经营。综合考虑牧草主产区和销售市场,择期择地,建立一个年交易量达到5万吨规模的草产品交易市场(分期建设),促进三产融合,以市场的标准规范牧草生产,以市场的影响力带动和辐射产业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好、在提高牧草产量和草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牧草(燕麦)生产、加工、经营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会计核算规范,相关制度健全。牧草种植企业(合作社)要有适宜牧草标准化种植的土地,集中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饲草加工、经营企业要有牧草生产加工经验,优先考虑自有草食畜养殖场或与草食畜养殖企业有供求关系的企业(合作社)。

(三)补助标准

牧草种植、加工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大型草产品交易市场,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四)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补助。项目验收通过后统一下达资金。

四、申报程序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认真调查摸底,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筛选,对拟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要进行公示,在公示中明确建设内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见附件),于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农委。县区农牧部门对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市农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和评审,并根据资金情况,择优筛选确定扶持企业。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做好本地优质牧草生产总体规划,突出优势区域,合理规划布局。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责任。要加强项目督查,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完成后,要积极组织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于8月30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并申请市级验收。市级验收合格后,以“以奖代补”方式,下达项目资金。

各县(区)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服务责任制,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协作攻关,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要在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标准化生产及示范推广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要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优势示范片区草产品产量和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工作信息档案。

市农委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执行不力的项目单位要严肃处理。


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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