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31号)下达我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及任务,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上下更大功夫,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实施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做到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试点落实有效,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二、细化实施方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任务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市要抓紧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要做好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市级制定实施方案需经省级同意后及时向省级备案并正式印发,同时应做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的相关分解、上传、填报等工作。
三、强化绩效考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资金,并同步细化分解绩效指标。中央和省级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及规范性、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四、加强政策公开。市级要全面梳理编制政策“明白纸”,及时向社会发布财政支农政策,并督促指导基层加强惠农政策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应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各级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级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加快资金兑付,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相关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2025年部分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张泽泽,电话:029-873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