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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0 17:42:55  

相关县区农业(农发)局,长清区农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我市“十三五”农村生态能源发展规划要求和现阶段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际,经研究确定,2017年继续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农业生态循环、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目标,以完善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园区为重点,采取政策、项目和技术集成的方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严格考核、择优奖补,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民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1.严格考察,择优申报。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现状、产业规划、区域布局、发展目标等,通过实地考察,选择基础条件突出、管理科学规范、经营效益较好、示范带动力强的重点单位进行申报。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集中力量,在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项目上着力打造亮点。既要全面考虑相关产业生态循环发展的各个环节,又要重点解决影响产业生态循环关键节点的“瓶颈”问题。

  3.政府引导,多方配合。农村生态能源项目具有公益性强、直接经济效益低、生态社会效益大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4.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市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暂停下一年项目实施;对考评优秀的,可给予连续扶持奖励,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分配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和建设内容

  申报主体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具备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强、建设积极性高的生态循环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蔬菜生产标准园、生态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持有当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颁发的《济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申报主体优先扶持;园区规模大,种植、养殖业互动发展及结合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能有效开展服务的园区(基地)优先扶持。

  建设内容为积极发展“四位一体”、“畜-沼-果(菜)”、“三沼”综合利用等生态循环模式,在园区内建设大棚沼气池;大力推广沼肥利用技术,建设沼液储存池、稀释池、田间沼液输送管道或运输设施、沼液喷施设备、秸秆堆沤设施等;推广物理杀虫技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路灯),促进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生物反应堆、生物消毒剂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的单位需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三)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和审核;

  (四)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商定财政部门,确定申报单位,正式行文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农业局;

  (五)市农业局对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论证,确定下达项目计划。

  各县区于5月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局8份,同时将电子文本(Word及Excel格式)发送至市农业局生态处邮箱(nystc114@126.com),在主题中标注“2017年××县区农村生态能源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附件: 2017年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2017年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申报单位,准备好以下项目申报材料:

    1.2016年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016年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生态循环农业相关技术应用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制定的规章制度、投入的资金数额、取得的成果及效益、下一步建设规划打算等内容。

    2.建设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包括:申报单位的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备招标资料、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安装证明、生态循环农业相关技术应用的证据照片资料、验收证明等。

    3.财务资料及凭证,包括:财务账目的复印件、资金支出凭证票据复印件等。

    4.能够突出表现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及应用成果的照片及相关宣传材料等。

    以上材料装订为合订本,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财务资料及账目、凭证票据复印件加盖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