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1:50:26  

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计字〔2016〕44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中小企业。

  二、认定标准:

  1.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

  4.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并且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项以上;

  6.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7.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及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当年新办企业提交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

  4.企业职工和研发人员花名册;

  5.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主管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四、认定流程:

  1.企业上网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 “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分为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1)认定申报。网上提交《江西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2)备案申报。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等视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企业网上提交《江西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附件材料。

  2.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初审

  3.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审核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

  4.网上审核通过后,各技术领域管理人通知企业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5、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将市级已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拟认定的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五、认定时间及联系方式:

  1.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11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联系地址: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由原有的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238号搬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269号南昌日报社印务大楼四楼。

  3.联系人:

  电子信息领域联系人: 饶英姿 079188653075  18170856309

  光机电领域联系人:雷艳珍 079188698307  13970078160

  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领域联系人: 樊鹏   13879133936

  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领域联系人:程文辉 079188607671  13870805492

  资源与新能源领域联系人:熊宇珍  079188653075  18970860574


相关附件: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实务培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