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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洪城众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2:00:50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批新型创业孵化模式的众创空间,根据南昌市科技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洪城众创”认定和管理办法》洪科字〔2016〕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17年“洪城众创”申报工作,本次“洪城众创”分为1.0、2.0、3.0和4.0四个级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为创新创业者服务,并由具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

  2、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胶囊公寓等硬件设施;

  3、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或企业)孵化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4、运营机构需拥有借助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兼专职创业导师团队,形成以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创业服务体系,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辅导、政策、法律、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5、运营机构需具有会议、交流等功能分区,能够经常举办项目路演、创业沙龙、投融资讲座等创新创业活动;建立新型市场化商业发展模式,提供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投融资渠道,积极开拓互联网众筹、众包等新金融融资模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并通过投资与高附加值专业服务等获利,探索可持续发展运营模式。

  二、申报具体条件

  (一)洪城众创1.0:

  1、运营机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

  2、可提供创业工位10个以上,入驻的企业和团队不少于10家,需拥有10人以上兼专职的创业导师团队。

  3、运营机构需设立不少于100万元的种子基金,入驻专业投融资机构不少于3家,每年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服务方式,实现融资超过100万元。

  4、每月至少举办2期路演、创业沙龙、投融资讲座等创新创业活动。

  (二)洪城众创2.0:

  1、运营机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要求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2、可提供创业工位20个,入驻的创客不少于50人,入驻企业和团队不少于20个;需拥有20人以上兼专职的创业导师团队。

  3、运营机构需设立不少于500万元的种子基金,入驻专业投融资机构不少于10家,每年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服务方式,实现融资超过300万元。

  4、每月至少举办4期路演、创业沙龙、投融资讲座等创新创业活动。

  (三)洪城众创3.0:

  1、运营机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要求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2、可提供创业工位50个,入驻的创客不少于100人,入驻企业和团队不少于30个,毕业企业20家;运营机构需拥有30人以上兼专职的创业导师团队。

  3、运营机构需设立不少5000万元的种子基金,入驻专业投融资机构不少于20家,每年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服务方式,实现融资超过1000万元。

  4、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或创客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市场开拓、专利审查、成果申报、国际合作、培训辅导、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通过一站式窗口、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入驻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5、与产业园建立孵化基地或与产业园签订合作协议,培育的毕业企业入驻产业园。

  6、每月至少举办8期路演、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国性或行业性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在全国性或行业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

  (四)洪城众创4.0:

  除符合3.0的条件外,还需按照“政府谋划、市场导向、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思路,打造成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创新创业集聚区。集聚区内,引进一大批新型的创业服务机构,以“基金+孵化”的形式,为创业团队或创客提供培训集训、投资对接、技术支持、战略指导等全链条服务。按照“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体系,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和跟踪式定制服务,直至并购上市。集聚区内,引进和建设创业人才公寓、餐饮、超市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休闲书吧、创意咖啡等休闲娱乐设施,改善创业者的生活办公条件,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三、申报材料

  1、“洪城众创”申报书;

  2、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

  3、入驻或毕业企业、创业团队(个人)名单;

  4、管理团队资料;

  5、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网上注册登记。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网(http://www.ncinfo.gov.cn)或南昌市科技服务平台(http://www.ncppc.cn),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窗口,注册单位信息。申报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5月15日。

  2、初审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网上注册登记。

  3、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将通过初审的材料上传至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4、审核受理。市科技局创新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

  5、材料报送。材料审核通过后,市科技局通知申报单位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形成水印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五、相关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需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盖章,并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处;

  2、申报材料要求统一装订,形成目录(正文统一使用仿宋GB2312字体,小三字号;表格统一用宋体五号填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业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创新处  魏琴虹 王云清  83883576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 赵真真  辜 威  86211252、86217083

  附件:南昌市“洪城众创”申报书


相关附件:   2017年南昌市“洪城众创”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