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17年
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赣工信指导字【2017】5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内容和要求,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精心筛选一批管理较好、在行业或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工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着力做好企业的选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管理创新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并按省赣工信指导字【2017】515号文件要求支持企业申报。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对本辖区申报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资料初审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原则上从中择优推荐1-2家企业申报“江西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并于2017年10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形式报市工信委重点企业处。
(三)请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将工作联系方式、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单、函待破解的企业管理创新难题等相关信息填报《企业管理创新相关信息表》,并于2017年10月23日前报市工信委重点企业处。
市工信委重点企业处联系人:黄志春 联系电话(传真):83884108; Email:285230490@qq.com。
附件:附件.rar
南昌市工信委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