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企业字〔2017〕62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且已批复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不含创建单位)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人员到申报园区实地调查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14号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并行文报市工信委非公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田苗,联系电话:83986543。 附件: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0223赣工信企业字〔2017〕62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南昌市工信委 201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