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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创建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4:49:50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1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水平,根据《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我省今年将开展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建认定工作,现就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申报。开展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认定工作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的重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园申报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抓紧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建工作。设区市农业部门要抓紧组织各所辖县(市、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参照《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对符合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的示范园,经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农业部门初审,通过初审并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农业厅。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须与果业局共同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后联合上报。省属单位申报认定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的,直接报省农业厅。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申报1个,示范园建设成效特别明显、优势突出的可申报多个。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筛选、初审、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申报和建设质量。省农业厅将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依据建设标准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核实。通过评估核实的示范园,报省政府同意后授予“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称号。

三、明确工作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三部分。可参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请各设区市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文件材料报送省农业厅,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本优盘。

联系人: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张一帆  0791-86227213


附件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材料编写提纲.doc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