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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6年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5:03:03  



2016年南昌市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资金为101万元。为进一步提升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园艺作物标准化项目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6]1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符合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要求的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提升园艺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明确中央补助资金建设内容。

(二)先建后补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按规定公示后给予补助。

(三)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基地较好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化基地。项目基地需离城市5公里以上,项目用地不得列入非农业地范围。

三、实施主体、补助标准和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现有园艺作物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或设施基地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龙头企业的补助资金需严格控制在市资金总规模的30%以下。承担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四绿一红”茶叶品牌整合、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实施单位,不再重复安排。2015年以来,农业部和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基地、企业)不得申报。

(二)补助标准。结合中央资金规模和项目考核情况,每个改建,扩建标准化基地补助资金不少于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温室大棚、物联网、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补贴;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滴(喷)灌等生态栽培雾化技术补贴;开展技术培训、产品检测、统一包装等质量安全补贴。

(三)实施内容

1、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温室大棚、物联网、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设备;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主栽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将生产技术规程普及到标准园每个农户。

2、推广生态栽培技术。重点推广智能监控和“互联网+”等现代技术,防虫网阻隔、色板诱杀、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防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喷(滴)灌节水环保技术。水果标准园还可推广果品套袋等技术。同时,科学选用高效低毒农药,控制农药残留,提高园艺产品质量水平。

3、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实行投入品专人负责,建立投入品进出库台帐;二是编制统一的生产档案,详细记录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事活动;三是定期监测,确保安全期采收;四是统一包装和标识;五是建立质量安全追朔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朔,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产品质量查询。

四、实施方式

(一)指标分配。2016年全市共安排项目2个,菜、果、茶分分口进行申报,每个口向市推荐项目实施单位不能超过2家。省、市直属项目单位按属地管理,纳入各县区统一申报。

(二)项目申报。由县(区)农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8月19日前联合行文向南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附项目实施方案,申请文件及实施方案报一式三份。未在规定时间报送,视同放弃,不再受理。经公示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由市农业局、财政局于8月26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三)项目评审。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无误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项目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

(四)项目资金管理。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有工程合同、竣工决算等资料。

(五)考核验收。县(区)农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重点检查中央财政资金建设内容是否与计划的实施内容一致,是否为2016年当年实施,项目单位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等,县(区)项目验收合格后于11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抽查考核。验收考核结束后,公示拟补助项目单位名单及补助资金。公示时间为3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复核。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项目补助单位名单。考核验收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计财处、经作局和财政厅农业处。

(六)资金下达。该项目资金拨付方式为“先建后补”,市财政部门12月30日前对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一次性足额拨付项目补贴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收回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1、市农业局制定本市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县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单位,统筹优势资源,抓好项目实施。3、项目县农业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含承担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基地面积、基地概况、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中央补助资金建设内容、预期效益等),并会同县财政部门于8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资金拨付工作,要会同农业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县农业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每个标准园要设立一块标牌,注明创建单位,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目标任务、技术要点等内容。项目县要认真总结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媒介宣传工作动态,并于12月20日前将《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工作总结》和《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报送南昌市农业局(蔬菜、茶叶项目报市经作处;水果项目报市经作站)。南昌市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经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