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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长春市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6:07:21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技精准扶贫工作,努力完成我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依据《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吉脱贫组[2017]1号)及《长春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实施2017年度长春市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具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开发和集成示范。

1、支持围绕贫困村农作物优良新品种、果蔬、畜禽、肉、蛋、奶制品等特色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

2、支持围绕贫困村优势特色资源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

3、支持围绕贫困村特色产业精深加工,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构建全产业链条技术支撑体系。

二、支持方式

以后补助方式,在146个贫困村中择优支持30个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是用于支持在长春市域内146个贫困村实施产业发展支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人员服务激励等的市级财政科技资金。

1、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支持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含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在贫困村实施科技扶贫项目。

2贫困村内项目承担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

3、贫困村以外的主体申报项目必须在146个贫困村实施,项目承担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贫困村以外的企业申报在贫困村实施的项目,应取得企业注册地科技主管部门同意。

4、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不要求资金配套。

5、2017年各扶贫村原则上只限申报1项。

6、科技扶贫示范点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供相应附件(有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和科技人员,需提供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示范带动贫困户脱贫清单和培训科技骨干创业致富带头人计划;有明确的组织实施举措,需提供量化考核指标)。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 “长春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9.53.208.51:8080/web/),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注册,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并完善单位信息。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00时至2017年7月3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数量,对申报地的项目材料、相关证明及附件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和数量,在申报截止时间、推荐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审核推荐工作 。

(三)纸质材料报送。

1、网上填报后打印《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胶订成册,一式五份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市科技局农业科技处。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17:00时。

五、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农业科技处:88777272(市政府1412房间),

联系人:郭  力、孟令爽

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8987752,联系人:巩明。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2017科技扶贫项目申报书.doc
2017年度长春市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