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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6:15:56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6]10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首批“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请你们按照《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会同辖区内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包括县区三家联合行文及附件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视频资料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请于14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人:谌丽群,电话:83884219。电子邮箱:
5230465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