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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本级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6:33:06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7〕58号)要求,现将昆明市市本级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名单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通知精神及检查范围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我市市本级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共3户,具体为:昆明市农业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查单位基本情况

3户被查单位,其中2户为行政事业单位,1户为国有企业。昆明市农业局是昆明市主管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属于一级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下设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13个事业单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昆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市中心下辖1个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16个管理部;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8)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云南内燃机厂独家发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柴油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小缸径多缸柴油发动机生产企业之一。

检查组采取组织进点、介绍情况、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清查资产、询问调查、延伸检查、撰写报告、反馈意见、探讨交流、签字确认等方式对3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6年的会计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

三、检查评价意见

3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会计账簿、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基本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信息披露基本完整,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检查,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单位总账及明细账账簿未使用账簿启用表;

二是单位机制记账凭证不规范、不完整;

三是个别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四是存在年末突击花钱情况;

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

六是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不到位。

七是三年以上债务未清理。

八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九是政府部分专项补助资金未设置辅助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在检查现场督促整改,能够现场整改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已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对存在的问题专门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

公告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告有意见,请向昆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反映。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或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邮政编码:650500,联系电话:63544960,63544948。

昆明市财政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