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依据《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标准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和未达到国Ⅲ标准的装有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以上机动车不包括挂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
第三条 2017年1月1日-2017年11月1日期间,除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机动车外,黄标车所有人将在册的黄标车交售给市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 并于11月1日前(含)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登记的,予以资金补贴。
第四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予资金补贴。
(一) 各级财政供养单位黄标车
(二) 公交黄标车
(三)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
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 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其他报废
汽车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五) 距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内的黄标车
(六) 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第五条 补贴标准
(一)重型载货汽车,每辆补贴13000元;
(二)中型载货汽车,每辆补贴10000元;
(三)轻型载货汽车,每辆补贴7000元;
(四)微型载货汽车,每辆补贴3000元;
(五)大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13000元;
(六)中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10000元;
(七)小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7000元;
(八)微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3000元。
第六条 按上述补贴标准兑付的补贴资金,由市、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各承担50%。黄标车所在辖区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时的辖区为准,不受辖区变化影响。
第七条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负责辖区内黄标车淘汰组织实施工作,黄标车淘汰任务见附件。
第八条 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如遗失,则需要出具车管所的车辆信息证明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载明车型分类)
(四)黄标车淘汰审核认定表
(五)车辆距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未达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提前淘汰认定证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际使用年限的终止日期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登记的时间为准)
(六)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与车主同名的银行帐号;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第九条 环保部门负责淘汰车辆为黄标车的认定,协调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完成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补贴资金。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区审核汇总的补贴信息,经公示后按程序将市级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联合服务窗口按程序发放到车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废解体的车辆审核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凭环保部门出具的黄标车证明材料,出具车辆是否为距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未达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提前淘汰认定证明;对黄标车违反限行行为依法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外地黄标车转入我市;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商务部门负责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做好报废拆解工作,指导报废拆解企业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交通运输部门对不符合我市规定排放标准的营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向环保部门提供有关营运机动车数据,督促营运和公交黄标车加快淘汰。
第十条 成立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施、汽车报废、资金发放等情况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黄标车提前淘汰组织实施工作,并设立由商务、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和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补贴资金联合服务窗口,公布联合服务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并按照工作职责和流程,定期审核相关材料信息,做好车主补贴资金申报、申领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者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对截留、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黄标车淘汰
任务分解表
县区 | 剩余黄标车数量(辆) | 重型载货汽车(含重型半挂牵引车) | 中型载货 货车 | 轻型载货 汽车 | 微型载货 汽车 | 大型载客 汽车 | 中型载客 汽车 | 小型载客 汽车 | 微型载客 汽车 |
东湖区 | 4477 | 181 | 66 | 569 | 32 | 111 | 232 | 3279 | 7 |
西湖区 | 5639 | 229 | 210 | 851 | 34 | 38 | 246 | 4017 | 14 |
青云谱区 | 3355 | 1041 | 430 | 1024 | 23 | 140 | 104 | 589 | 4 |
青山湖区 | 2581 | 345 | 115 | 577 | 17 | 64 | 138 | 1321 | 4 |
湾里区 | 382 | 157 | 60 | 53 | 0 | 15 | 17 | 79 | 1 |
高新区 | 470 | 19 | 2 | 130 | 2 | 28 | 60 | 227 | 2 |
红谷滩新区 | 897 | 82 | 9 | 257 | 2 | 6 | 84 | 456 | 1 |
经开区 | 409 | 28 | 6 | 109 | 2 | 27 | 37 | 199 | 1 |
新建区 | 2095 | 295 | 128 | 495 | 22 | 27 | 136 | 984 | 8 |
南昌县 | 4529 | 1870 | 410 | 958 | 15 | 53 | 101 | 1113 | 9 |
进贤县 | 689 | 7 | 51 | 186 | 15 | 57 | 41 | 332 | 0 |
安义县 | 312 | 10 | 5 | 99 | 2 | 1 | 15 | 179 | 1 |
其他 | 893 | 24 | 9 | 298 | 0 | 4 | 48 |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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