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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6:35:57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17〕17号)和南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17](10号)统一部署,经研究,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商务系统各行业和市商务局局属各单位。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3、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重点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工作安排

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自查要做到全覆盖。

7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二)深入检查,依法依规,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8月底和9月底,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相关企业名单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4、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大排查行动的全过程督导。相关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重点加强物流仓储检查。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10月31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8月底、9月底、10月底将《南昌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局机关各处室加大对所责任单位安全大检查督导工作。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与安监和消防部门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同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五)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附件2:















南昌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日至            

填报单位(公章):

行业领域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实施处罚情况


参加检查人员

督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发现

企业自查发现

重大隐患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组织督查组

其中:商务主管部门督查组

其中:局机关督查组

其中:企业自查组

总数

整改数

总数

整改数

总数

整改数

(个)

(个)

(个)

(个)

(人次)

(家)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起)

(家)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商场















2、市场















3、物流仓储















4、成品油















5、再生资源















6、其他商贸流通企业















合计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应于8月、9月、10月底前向市市商务局流通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