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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长春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长春市服务外包协会等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2 16:25:09  

各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长财法〔2015〕236号)文件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长春市服务外包协会等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5年度起至2019年度止。

附件: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

2015年12月21日

 

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有效期限

1

长春市服务外包协会

2015.01.01-2019.12.31

2

长春市游泳协会

2015.03.13-2019.12.31

3

长春爱传承便民养老服务中心

2015.09.07-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