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市商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在市消防和安监部门统一指导下,充分发挥商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全系统各方面力量,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意识,做到层层责任分解,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组 长:吕 娄
副组长:黄信红、张建平、石浩、高耀兵、陶东铭、雷艳、彭望元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企业及大型商场、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副局长高耀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及相关协调督导工作。
三、责任分解
为切实加强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稳定,围绕“目标细化、责任明晰、奖惩严明、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据南昌市商务局机关处室相关职能及行业管理职责,按照上级有关管行业务必管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就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督查分工如下:
南昌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查责任分解表 | ||||
局责任领导 | 局责任处室负责人 | 局属企业 | 大型商场 | 行业管理 |
石 浩 游志卫 | 办公室主任 邹重光 | 南昌百货总公司 | 百货大楼、大众超市、麦德龙(洪都大道店) | |
黄信红 雷 艳 | 组织人事处处长周友根 | 南昌糖烟酒副食品批发公司、南昌交电批发公司 | 洪城大厦(丽华广场、洪城时代广场店) | |
石 浩 游志卫 | 市场秩序处处长易国强 | 南昌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稽查支队、江西省商业机械厂 | 苏宁电器(广场南路店、谢家村店)、麦德龙(新建区店) | |
高耀兵 陶东铭 | 流通业发展处处长张波 | 南昌商业储运总公司 | 天虹商场(艾溪湖店、师大店) | 物流、再生资源、旧货市场 |
高耀兵 陶东铭 | 消费促进处处长熊磊 | 南昌肉联食品集团公司 | 华润万家(中山路店、财富广场店、八一店) | 成品油 |
黄信红 雷 艳 | 商贸服务业处处长 汤庆莉 | 南昌市文化用品总公司 | 大润发(广场南路店、欧亚达家具广场店、火炬广场店) | 批发、零售、餐饮、住宿 |
黄信红 雷 艳 |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吴斌华 | 南昌市市场建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家乐福(上海路店)、国美电器(广场南路店) | 汽车流通、汽车拆解 |
张建平 彭望元 | 电子商务处处长彭望元 | 南昌化工原料总公司留守处、南昌纺织品总公司 | 天虹商场(丽景店、联发店) | 电子商务 |
石 浩 游志卫 | 对外贸易处处长潘云平 | 南昌市饮食服务公司 | 华润万家(万达广场店、第一街区店) | 对外贸易 |
张建平 彭望元 | 服务贸易处处长周兵林 | 南昌制冰厂 | 天虹商场(中山路店、江大店) | 服务贸易 |
张建平 彭望元 |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昉 | 南昌市燃料公司 | 沃尔玛(八一广场店、解放路店)、华润万家解放路店 | |
注: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所属行业企业的督查。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安排。局各责任领导、局各责任处室、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大型商场和各其他相关行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和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有高度责任心,勇于担当,大力夯实火灾和安全生产防控的各项基础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形成铜墙铁壁、坚不可摧的高压态势。一是局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抓常抓细抓长,树立全年365天抓安全和消防工作意识;二是各企业要充分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涉及房屋出租商贸企业,牢固树立房屋出租、安全责任不得出租的意识;三是局机关处室要加强对所管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1、局机关各处室督查所负责的局属企业、大型商场及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要内容:一是督查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制度、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二是督查上述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有落实制度的相关原始记录;三是督查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四是督查所排查出的隐患信息是否按要求上报;五是督查是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和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局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务必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查,每季度至少现场督查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人大政协二会(国家、省、市)、党代会(中央、省、市)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督查,所有相关责任人务必深入企业一线现场督导排查,企业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万无一失。
所有督查工作必须作好记录,留下现场的原始记录和照片,如督查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同时各处室要加强与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动。
2、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查辖区所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任务分解,责任追究。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务必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层层签订责任状,警钟长鸣。系统各单位务必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分片包干、靠前指挥,真抓实干、落实措施、跟踪督导,将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不留盲区,追责不留死角。
(四)构建机制,确保实效。一是局各责任领导和处室要对所负责的单位安全工作心中有数,经常过问和现场督查;二是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大排查,加大投入对不符合要求设施设备及时更换;三是各企业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章可循,管理制度覆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过程、全方位,不留死角;四是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安监和消防部门对接与沟通,保持信息沟通,监管属地行业企业。
联 系 人:张 波,联系电话:13207081368
章志伟, 13707911813
(传 真):83884222
电子邮箱: 297317376@qq.com
附件2
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信息报送制度
为掌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动态,及时全面正确地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确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企业及大型商场、相关行业企业必须明确一名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信息报送员。
2、局机关各处室收集信息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季度结束前一星期内报送流通业发展处,平时督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将信息及时报局流通业发展处,遇特殊时期及重要时间段要及时报送局流通业发展处。
3、局属各企业及大型商场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到局机关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领导,相关行业企业信息报送到所对应行业管理的局负责处室;大型商场、其它相关行业企业同时要报属地县区商务、消防和安监部门。
4、局属各处室务必加强对所负责的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跟踪,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及时;
5、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收取、传达、贯彻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文件。安全生产和消防报表、自查报告等须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6、凡迟报、拒报、瞒报、漏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等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3
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隐患督查、排查及化解工作制度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局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排查工作
局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直属企业、大型商场及其他相关行业企业务必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督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安委会、市消委会的要求,局各责任处室加强对责任单位严格督查,确保万无一失,各企业要做好企业自身系统督查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规程、规范、标准的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情况。
3、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投入、及经费保障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5、履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监督、检查、管理责任的情况。
6、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情况。
8、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
三、化解工作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企业务必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做到问题消除不过夜,局属各责任处室要督促、帮助企业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对一时化解有困难,采取24小时盯死,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附件4
南昌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和发扬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属企业和行业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流通业发展处)负责组织召开;
二、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节假日、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接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召开。
三、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企业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大型商场负责人和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四、每年二月将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会,并请局主要领导、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处长、局属企业主要领导、大型商场主要负责人和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部门领导参加。
四、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点与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五、参会各相关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同意。
六、各单位务必建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附件5
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责任分解及追究制度
为切实加强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稳定,本着“统筹协调,行业负责;条块结合,依法治安”的原则,围绕“目标细化,责任明晰;奖惩严明,确保安全”的目标,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南昌市商务局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查责任分解及追究制度。
一、责任分解
1、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涉及局属企业、主城区各大商场、各其他相关行业企业;
2、督查工作责任分解涉及局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处室、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3、督查工作责任分解依据局机关处室“三定”方案。
二、狠抓落实
1、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督查工作重要性;
2、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行督导责任;
3、各责任单位在督导工作中不能流于形式,真督真查,不留盲区;
4、各责任单位要确保督导效果,万无一失。
三、责任追究
1、南昌市商务局机关相关责任人督导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2、系统各相关责任企业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区域行业管理不力,督查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