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及市纪委《关于开展节日廉情监督活动的通知》(洪纪字〔2016〕128号),切实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日,在全市商务系统范围内开展廉情监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情监督主要内容
(一)改进公务接待方面:重点监督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同城相互吃请等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二)公车使用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公车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
(三)遵守廉政规定方面:重点监督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钱物为注的各类活动等问题。
二、廉情监督方式方法
(一)节前教育提醒。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本着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的原则,在每次节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组织干部党员集中学习,并及时下发文件,纪检部门以手机短信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法规和规定,对节日期间遵守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廉洁自律等规定的要求进行专门强调和安排部署,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节前教育提醒,增强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二)节日明察暗访。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局机关党委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电话:83884223,举报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商务局机关纪委(邮编330038),电子信箱:NCSWJJW@163.com。
(三)节后公示反馈。每逢节日过后一周内,要全面梳理节日廉情监督情况,认真填写《南昌市节日廉情监督情况公示表》,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局机关纪委备案;对节日廉情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纠正、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对严重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责。
三、廉情监督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化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和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较真,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领导作风的改进带动机关作风的转变。
(二)营造工作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墙报、板报、LED屏、网站等媒介,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以及开展节日廉情监督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曝光批评不良行为,在全系统营造加强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执纪执法。各单位纪检部门要把节日廉情监督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调查处理,并予以通报。要建立节日廉情监督工作责任机制,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以及发现问题不查处、隐瞒包庇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2:
南昌市节日廉情监督情况公示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节前教育提醒情况 | 节日明察暗访情况 | ||||
项目 | 合计 | 公务接待方面 | 公车使用管理方面 | 遵守廉洁规定方面 | |
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数 | |||||
查处违纪违纪 干部人数 | 党纪政纪处分人数 | ||||
其他问责人数 | |||||
说明:此表每逢节后一周内填写,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并报局机关纪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