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资金
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从年初预算的第三方专家验收、评审费中列支。
二、工作内容
按《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委托中介机构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评审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
三、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二)承接单位有相关项目评审工作业绩。
(三)承接单位在具体评审过程中涉及到财务、会计以外的相关专业问题,应有向有关专家咨询确认的渠道。
四、目标要求
(一)目标
按时完成昆明市2017年市级电子商务补助资金申报项目第三方评审,评审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
(二)要求
1.评审严格按《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电子商务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昆商务〔2017〕 74号)、《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2.中介机构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评审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
3.中介机构应遵循专业、审慎原则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报材料要件是否完整、齐全;申报要求的相关数据是否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且有支撑材料;从专业角度审查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以确保其真实、完整;确认申报企业属性是否与“资金管理办法”载明的申报主体属性相符;实际登陆申报企业网站或第三方网站,核实其经营业务范围及主体资格等具体信息,并截图保存;确认销售主体与申报主体一致。
4.评审过程中,涉及到财务、会计以外的相关专业问题,应向有关专家咨询确认,并向委托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