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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3 10:03:1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又好又快推进“三区三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就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创新引领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今时代,科技创新深刻改变着经济增长和社会生活方式,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抢占未来制高点作为首要的发展战略。当前,苏州正处于工业化后期,一方面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正逐渐衰退,科技进步与创新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由主要依靠物质消耗、学习模仿向主要依靠创新引领转变;另一方面苏州既是工业大市,又是资源小市,人口密度、环境容量、土地开发强度等资源承载力都已接近上限。苏州的发展阶段和现状决定了必须以创新寻求新的增长动力,走创新引领的科学发展道路,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幅度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在新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是发挥比较优势,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途径
  后危机时代,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把推动科技创新作为走出危机,促进发展的关键举措。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苏州,必须适应科技全球化迅速拓展的趋势,通过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全面提升在全球经济体系和国际分工中的竞争能力。近年来,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人才集聚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明显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苏州已确定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要实现城市发展转型,摆脱粗放式增长模式,走创新引领、内生增长的道路,就必须通过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幅增加科技创新的有效供给,引领和支撑产业结构调整,集聚新人才、发展新产业、建设新城市,再造发展新优势,构建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发展模式,在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三)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是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市委提出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为苏州“十二五”发展的总抓手、总任务,将建设“三区三城”作为苏州“十二五”发展的总目标、总定位。创新引领是苏州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苏州产业层次要提升、生态文明要进步、社会文化要繁荣,都必须坚持依靠创新引领。要以自主创新实现产业发展赶超,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以科技进步实现节能减排,优化提升生态环境;以理念创新促进经济文化交相融合,提升城市形象和影响。在由“第一个率先”向“第二个率先”迈进的过程中,必须将创新引领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不仅依靠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而且依靠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率先基本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创新引领为主战略,以培育新兴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做强科技服务业为重点,全力打造人才、创新、产业三大高地,切实形成以自主创新为导向的综合竞争优势,科技综合实力省内领先、全国先进,主要创新指标率先达到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为“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奋斗目标。到2015年,力争在“十一五”基础上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企业数三个“翻一番”;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创业投资规模和新兴产业产值三个“翻两番”。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到550件。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创新创业环境优越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产学研合作机制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率先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资源富集、创新效率效益高、创新辐射面广和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重点任务。围绕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组织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以重大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促进产业高端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千亿元级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百亿元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前要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端产品。到2015年,国际PCT专利超过400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2.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
  ――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工程。高度集成创新资源,重点培育发展一批拥有核心技术、拥有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创新团队、拥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增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到2015年,培育10家超百亿元规模科技创新的旗舰企业、300家创新先锋企业、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民营科技企业。
  ――产学研合作百千万工程。加强各级各类研发中心、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在苏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来苏转化。到2015年,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达到100家,建成政产学研联合体1000个,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00项。
  ――科技领军人才1010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深入实施“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力争每年引进10名达到国家“千人计划”层次的尖端人才、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到2015年,全市引进和培养3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支持1000名;人才资源总量150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超过20万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92人。
  ――科技惠民惠农双百工程。围绕智慧苏州、健康苏州、平安苏州、生态苏州、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到2015年,组织实施重大民生科技示范项目100项、重大农业科技示范项目100项。
  ――科技金融结合工程。加快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科技信贷、上市融资、股权交易、风险投资为手段,科技保险、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为保障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创投管理资金达2000亿元,银行科技贷款余额达100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1. 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结合苏州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以纳米技术研发应用和新型平板显示产业为龙头,全力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前沿发展。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提升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着力构建完善和拓展强化产业链,加快推进新兴产业载体建设,打造一批居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首位的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使新兴产业成为引领全市“十二五”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最强大的增长极。
  2. 支柱产业转型发展。大力促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冶金、轻工、化工等六大支柱产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高端发展、品牌发展、绿色发展。实施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民营经济新腾飞计划、开放带动发展计划、品牌之都创建计划和两化融合推进计划等“六大计划”,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培育工程、大企业培育工程、大载体培育工程、大项目强投入培育工程、人才队伍培育工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培育工程等“六大培育工程”,加快打造现代高端制造业基地。
  3. 高新产业高端发展。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围绕《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新型平板显示及器件、光伏电池及系统、大功率风电控制系统和机组、高效节能环保装备、高性能战略材料、高端智能装备、新型医疗器械、智能电网与物联网等重点领域,紧扣产业链重要节点、主要环节选择一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遴选产业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一批重大共性技术,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形成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成果。
  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推动高技术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产业链向研发和服务两端延伸,促进高新技术新兴业态发展。加快研制一批重大行业标准和主要产品技术标准,形成一批重要专利群,运用数字化设计、绿色制造等新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节能减排,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深化农业科技创新
  1.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在节地节水节肥型生产技术体系、动植物种质资源与现代育种、农产品与生物农药和饲料、食品储运保鲜与安全、农业现代装备与智能化等领域,开展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示范,引进推广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围绕“四个百万亩”产业布局,大力支持优质粮油、花卉园艺、特种水产、生态林地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产业链的形成与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合作社、科技超市建设,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农民致富能力。
  2. 加强种业创新与品牌建设。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培育能明显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优质高产抗病高效专用新品种。深入研究有利于开发优良种质资源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育种技术,加大地方名特优种质资源保护开发与品牌建设工作力度,突出扶持地产优良畜禽种质资源、特种水产品种质资源、“水八仙”、“旱四宝”品种以及名特优林果茶,争取地方农产品优势品牌数量明显增长。
  3.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示范。围绕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需求,以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农业生态环境修复、农民创新创业为重点,加强生态农业、绿色能源、清洁家园等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创新示范。加强农产品生产、食品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建设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提高到1.5%、3%以上。鼓励企业主动吸纳创新资源,提高资源配置能力,提升自主创新意识,牵头或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校企联盟、技术转移联盟等,推进技术集成,突破核心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整体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拓宽企业获取国际创新资源的渠道,瞄准产业前沿和重大战略产品,加快创新国际化进程,集聚国际顶尖人才和团队,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条件和研发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掌握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实施一批重大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产业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泛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
  2. 加强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打造若干个拥有“产业级核心技术、标志性重大产品、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人才核心团队”,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创新型地标企业,引领和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度集成创新资源,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先锋企业,打造创新型地标企业的后备军。大力引导民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走创新发展道路,形成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总量发展。
  3. 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技术研究院,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建设。支持外资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外资企业从加工生产向研发制造转型升级。鼓励支持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开展技术创新,努力实现从一般产品应用开发走向自主创新、从面向自身发展转向引领行业发展。
  (四)夯实科技成果转化基础
  1. 发挥高等院校创新源作用。高等院校是科技成果和人才资源培育的重要载体和基地。要大力推进高等院校学术思想创新、学科体系创新、科研方法创新,努力在基础性、前瞻性科技领域取得一批重点原创性成果。鼓励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将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与全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发挥苏州大学光学加工、新能源、纺织与生物医用新材料,苏州科技学院环境功能材料、环境水处理,常熟理工学院生物农业等学科专业优势,通过合作研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式推动高校特别是本地高校科技资源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效对接。支持苏州职业大学专升本,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在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撑。
  2. 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深化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新兴产业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和发展“科技镇长团”、“研究生工作站”、“创新驿站”、“企业科技行”等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鼓励地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引进科技人才、共建创新载体,促进高校科技资源向地方集聚,切实增强基层科技工作的力量。优先支持企业在新兴产业领域与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科技计划、开展技术研发、制定技术标准、转化科技成果,形成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3. 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充分利用我市对外开放、先期发展的优势和经验,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空间,做好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引进全球先进技术、吸收全球先进成果;吸引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走进来”,鼓励跨国公司在苏设立研发机构,与我市研究机构、企业形成密切的技术关联。鼓励我市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大型科技工程和国际学术组织,提高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能力。
  4. 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实施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二期建设;在提升江苏沙钢钢铁材料研究院、江苏(龙腾)平板显示技术研究院的基础上,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新建10~20个省、市级企业重大研发机构;积极启动和推进苏州纳米科技创新平台、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研究院等产业技术重大研发机构的建设,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央企、军企技术装备优势,着力加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合作,推动共建创新平台,助推苏州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在纳米技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新建2~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机构,新建200家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升级,新建、整合和提升一批研发设计、分析测试、试验验证等面向产业共性技术的服务平台,实现上述产业的全覆盖;围绕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推进风云在线软件服务平台、国科数据中心、电科院超高压电器检测服务平台、中科西山实验动物平台等骨干服务机构的发展。
  (五)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1. 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建立“投、保、贷、中介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研究基地,搭建政府、高校和产业合作互动平台,形成以政府引导,银行、担保、保险、创投等在内的多层次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机构、科技租赁公司等金融专营机构。组建科技金融服务联盟,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吸引民间风险资金和国内外一流的创投机构向苏州集聚,进一步扩大我市科技创业与风险投资规模。完善苏州产权交易市场、科技服务中心、园区沙湖创投中心、高新区财富广场等各级各类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争取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开展“新三板”代办系统试点。改进服务模式,创新投入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银证合作和投贷联动等产品,打造“科贷通”系列科技金融服务品牌。提倡开展专业化创业投资战略合作,联手创业孵化机构共建“天使基金”,共同做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规模。以财政引导资金结合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实行政策性风险补偿。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改制上市进程,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服务,支持科技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争取培育5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股权代办系统上市。
  2. 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苏州科技广场建设,集聚全市科技服务资源,形成人才服务、技术转让、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成果转化、投融资、知识产权、公共技术、大型仪器共享等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体系,打造知名的科技服务品牌。发挥科技中介与各创新主体的联结作用,形成组织网络化、产业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壮大一批技术咨询、科技评估、技术交易、创业融资、成果转化服务、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骨干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域创新与创业活动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高品质服务。
  (六)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1.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不断强化全社会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加大对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扶持力度,激励知识产权大量涌现,实现发明专利申请量翻一番、发明专利授权量和著作权登记量翻两番,商标注册量显著增长。鼓励企业实施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走出去”战略,大力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国际PCT专利,国际PCT专利翻一番,占全省比重力争保持在40%以上,促进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占领国际市场。全面启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示范推进工程,积极推进1000家企业贯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着力培育国家示范性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和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实施500项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推广运用计划。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军型企业集群。鼓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共同开发和转化知识产权成果,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积极建设知识产权创业园,加强对创意产业园、软件园、特色版权产业基地等知识产权转化基地的建设,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着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地。
  2.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联合协作网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专利、版权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公开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法律的监督。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和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分析研究,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畅通维权渠道,鼓励引导企业、行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推动市场主体特别是外贸企业和中小企业依法联合维权。
  (七)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1. 构筑人才新高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始终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瞄准国际科技创新研发的前沿引进高端人才,着眼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做大做强引进紧缺人才,围绕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引进实用人才,以高素质人才引领创新型城市建设,把苏州打造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人才高地和最具吸引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城市。
  2. 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办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实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海鸥计划”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大力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引领和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全面实施“姑苏重点紧缺人才、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姑苏高技能人才”资助计划,加大推进科技企业家培育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以及文化、教育、卫生、旅游、金融等领域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培育规模适宜、梯度合理的新人才队伍。
  3. 不断优化人才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努力构建全面覆盖、集成支持、上下联动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的落实,为其提供居住和出入境、医疗、社保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使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广泛开展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切实加强政府与人才互动,加快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完善科技创新规划布局
  1. 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拓展和提升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苏州科技城、昆山阳澄湖科技园区等创新园区核心区地位,努力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型园区;各市区要加大创新园区建设力度,加快集聚新兴产业、集聚研发型企业、集聚高层次人才、集聚科技金融服务,将创新园区打造成为“产业、技术、人才”制高点,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优势和产业辐射的重要“策源地”。
  2. 促进开发区功能提升。推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二次创业”,实现开放优势和创新优势的有机结合,高标准培育新兴产业、科技研发、金融支撑等特色功能,加快从形态开发向自主创新、特色开发、功能提升、结构优化转变,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到2015年全部转型为创新园区。通过自主创新示范,每个开发区都要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独具特色的主打品牌,全市形成开放互联、各具特色的创新区域群体。
  3. 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合理规划各市区科技创新布局,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基金,科学统筹发展。市区及五市六大经济板块,各有侧重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传统产业进行提振优化。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推进以纳米技术为引领的光电新能源、生物医药、融合通信、软件及动漫游戏、生态环保等“3+5”产业发展。苏州高新区加快推进新能源、新型医疗器械、软件与服务外包等为重点“2+3”产业转型升级。昆山全力建设十个特色产业基地,重点打造十条新兴产业链。加快张家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常熟太阳能光伏、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太仓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产业,吴江新材料、智能电网产业,吴中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产业,相城新材料、汽车零部件产业等市、区的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区域平衡协调发展。
  (九)强化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1. 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科技创新。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组织实施国家“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试点工程。加强循环经济、环境安全、蓝天工程、智慧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集成创新能力,为建设最适宜人居与创业的城市提供技术支撑。围绕苏州古城保护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历史古街坊改造、保护和挖掘,古城区环境保护,改善民生事业为重点,结合当地社会事业领域的有关工程建设,组织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科技示范。发挥城镇建设规划的引导与调控作用,开展生态规划技术集成,重点开发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及相关产业链接技术,绿色建筑建设及材料开发利用技术,大气污染物控制与废气治理等技术,推进苏州低碳城市建设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
  2. 注重重大疾病防治。加强重大流行疾病、人畜共患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的关键技术攻关,开展高发恶性肿瘤、心脑血管、职业病、慢性非传染疾病、老年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技术研究,强化中药现代化及中西医结合治疗关键技术研发,注重预防、康复、急救及保健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突发意外伤害、生殖与妇女儿童健康、环境因素致病、精神性疾病等临床应用技术的研究。
  四、为创新引领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创新引领战略和“十二五”科技创新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落实科技进步目标领导责任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推进创新的能力素质,扎实做好全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工作,确保我市继续保持全国科技考核先进市。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形成一支人员梯队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科技创新队伍。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将科技创新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强化考评激励引导,建立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力求考出导向,评出动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塑造亮点、打出品牌,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制订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套,提高政策执行力,组织实施新一轮科技政策落实专项行动,不断扩大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覆盖面,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重大自主装备首购首用等政策的落实,为创新引领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建立我市与省有关部门的会商机制,健全科技部门与各市、区的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工作协同方面的协商机制。创新科技组织方式,推动重大研发载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各类创新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研究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
  (三)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工作的投入力度,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确保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提高,确保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逐年提高,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加快确立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抵扣等优惠政策为重点,引导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增强科研攻关创新能力。管好用好科技研发经费和各类专项资金,并实行集成联动,引导金融资本、创投基金、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计划和项目,推动社会多渠道投入大幅增长。鼓励企业创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加强绩效评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
  (四)优化创新环境。进一步弘扬“三创”精神,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大力倡导崇尚竞争、敢闯敢试、尊重创造、宽容失败的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创新文化,大力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创优的先进事迹、自主创新实践在推进转型发展、建设“三区三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创新法制环境。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实施创新引领战略的伟大实践中来,夯实推动创新发展的社会基础。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设立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知识产权奖,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