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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3 14:23:14  


吴中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94号)精神,现将2017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12湿地保护”,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湿地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家湿地公园退化湿地恢复支出,湿地监测监控设施维护和设备购置支出,湿地所在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费,以及对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 成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等。

二、有关要求

请你区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将资金和相应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按林业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区财政、林业部门初审,报市财政、林业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区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区林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项目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分配明细表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林业局

 

 2017102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