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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3 14:23:43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52号)、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苏林计〔201716号)要求,现将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省农委等六部门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认真落实与省林业局签订的《江苏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合同书》,明确任务分工,科学安排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安排完成项目实施。

二、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紧密相关的种子种苗、材料、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试验示范土地租用及整理。推广服务、宣传和教育培训、技术咨询,集成试验以及与科技成果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列有自筹资金的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且纳入项目审计范围。

 

附件: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资金分配表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林业局

 

 20171011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