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农业局)、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苏市农规 〔2016〕2号、苏财农字〔2016〕114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苏州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名录:太湖猪、湖羊、翘嘴红鲌、地方家蚕、地方优质稻种、太湖鹅、水八仙、苏州青、香青菜、碧螺春茶叶、枇杷、杨梅、柑橘。
二、区级项目由各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和联合行文上报。市级相关单位项目直接行文报市。
三、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项目申报前期须赴现场勘察核实。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编报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原则上项目立项后不得终止实施和变更。申报实施期限均为2017年度。
四、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等,一式二份,分别报市财政局农业处、市农委科培处各一份。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市农委联系人:科培处刘 峰 0512-65614067
市财政局联系人:农业处季中远 0512-68617639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苏州市财政局
2017年5月3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