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委(农业局、经济发展委员会、城乡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升产销形势的分析判断水平和信息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蔬菜产销信息实时监测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各类蔬菜基地、合作社、企业等,每市(区)限报3个(含)。
二、 申报条件
1.基地面积30-50亩,50-100亩及100亩以上各一个(面积按租赁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与市场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质量控制严。
3.有产品商标或“三品”认证。
4.原有的蔬菜信息监测点优先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对象自行填写申报书(附件)。
2.向所在地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3.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上报市农委。
根据申报情况,市农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进行现场查看,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
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行文报送市农委。上报材料需一式三份,并附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金补贴
按申报单位规模大小、上报数据情况及考核等每点每年补助1~4万元不等。
六、注意事项
请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申报材料,加强现场察看、比对,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申报,做到上报材料与实际内容相一致,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 徐建方 65245493
黄 洁 65112287
附件:苏州市蔬菜产销信息实时监测点申报书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苏州市蔬菜产销信息实时监测点
申报书
年 月 日
概
况 | 基地(企业)名称 | ||||||||
地址 | |||||||||
性质 | (填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等)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信息监测员 | 联系电话 | ||||||||
人员数量 | (填写生产基地、营销企业现有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常雇工数量和层次) | ||||||||
面积 | 年产能 | ||||||||
主要产品 | |||||||||
质量建设 | 设施、设备 | (填写基地(企业)拥有的质量检测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 | |||||||
注册商标 | |||||||||
“三品”认证 | 绿色 | 无公害 | 有机 | ||||||
销售情况 | (生产基地填写主要产品的销售去向及各自销量,营销企业填写营销渠道,以及产品采购和销售情况) | ||||||||
申报单位郑重声明: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人代表: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苏州市农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说明:“三品”认证一栏,请在“绿色”、“无公害”或“有机”下方空格中填写经认证的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租赁或产权证明、注册商标证明、“三品”认证证明、产品销售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