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农业局、城乡发展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市辖区“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稳定蔬菜生产面积,提高蔬菜基地设施水平和生产能力,切实增强“菜篮子”保供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市民得益。2017年,市级财政将继续扶持市辖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请各地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应在“四个百万亩”高效园艺落地上图区域、“菜篮子”工程永久性蔬菜基地规划区、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基地建设应达到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高效、产销对接的目标。
二、扶持内容与环节
主要扶持设施蔬菜基地新建,兼顾改建提升。重点支持钢架大棚、连栋大棚、菌棚、防虫网、遮阳网、喷滴灌、水肥一体化应用等生产设施,以及配套道路、沟渠、泵房、辅助用房等基础设施,基地建设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生产和市场需求。各地应根据市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方案。设施蔬菜基地新建面积100亩及以上(不需要全部是设施,可留一定比例的露地),设施食用菌基地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改建提升重点在现有规模化、品牌化、产销对接紧密的基地内实施。
三、申报主体
设施蔬菜基地新改扩建项目申报主体为市辖区范围内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镇政府、村委会等集体性质单位,兼顾上述范围内政府重点引进和扶持社会资本投入的企业。
四、资金筹措
对集体性质单位实施的设施蔬菜基地或设施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菜篮子”专项补助原则上为核定总投资的50%,余下的由地方财政筹措。对非集体性质单位实施的设施蔬菜基地或设施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核定总投资30%的补助。
五、相关要求
1.2017年设施蔬菜基地或设施食用菌基地建设应突出重点,各区新建、改扩建基地项目申报数量不限。
2.设施蔬菜基地或设施食用菌基地新建应重点选择在交通便利和现有蔬菜优势产区,并与当地蔬菜产业布局规划相结合,形成区域和规模优势;基地建设既要立足于设施水平的提升,更要着眼于建成后的科学管理和产销对接,为增加市区蔬菜供应量、保障市民“菜篮子”服务。
3.根据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总体要求,在实地查勘、充分论证基础上,各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申报单位认真制定2017年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申报和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运行管理等)(格式见附件),实施方案经审核后于3月27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项目清单和方案文本一式三份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市农委、市财政局将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对照建设标准要求,核定各地2017年度实施方案并核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联系人: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张强 65631886、苏州市财政局 翁剑秋 68617622
附件:1.2017年苏州市“菜篮子”工程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参考标准
2.2017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格式)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苏州市财政局
2017年3月7日
附件1:
2017年苏州市“菜篮子”工程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参考标准
建设内容 | 计量 单位 | 参考建设标准 (规格) | 单位造价(元) | 工程量 | 金额 (万元) |
一、生产设施 | |||||
1、连栋大棚 | 亩 | 配外遮阳、通风降温设施等 | 150000 | 5亩 | 75 |
2、钢架大棚(含薄膜) | 亩 | 8米宽 | 35000 | 50亩 | 175 |
3、防虫网(含棚架) | 亩 | 钢管立柱 (斜坡式) | 35000 | 10亩 | 35 |
4、喷滴灌 | 亩 | 含控制设备 | 6000 | 60亩 | 36 |
5、水肥一体化 | 亩 | 在喷滴灌基础上增加的配套装置 | 3000 | 60亩 | 18 |
小计 | 339 | ||||
二、基础设施 | |||||
1、田间道路 | m2 | 100 | 3000m2 | 30 | |
2、沟渠 | m | 100 | 2000m | 20 | |
3、泵房 | m2 | 1000 | 20m2 | 2 | |
4、辅助用房(农机具库房、门卫室、集中住宿等) | m2 | 1000 | 200m2 | 20 | |
5、绿化 | 2 | ||||
小计 | 74 | ||||
合计 | 413 |
注:1、按基地面积100亩、设施比例60%左右测算;
2、本标准供建设时参考,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调整。
附件2:
2017年_____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部门(盖章):
2017年3月
一、项目基地现状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附四至区位图)
三、建设内容
1、投资概算表
建设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