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农发(农林、统筹)局、彭州市畜牧局,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省农业厅《四川省生猪流通环节“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暂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4〕50号)、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印发畜禽扑杀补助标准的通知》(成财农〔2013〕51号)和市农委《关于全市推进成都智慧动监信息平台建设的请示》(成农报〔2015〕137号)的领导批示通知单(成府办〔2015〕4-3-592号)精神,为确保全市动物疫情稳定控制,降低养殖生产成本,减轻环境承载压力,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可溯,结合全市实际,我委制定了《2017年成都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成都市病虫害防治及疫病检疫防疫项目申报指南》和《2017年“成都智慧动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各区(市)县对初审确定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对外公示,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附件:1. 2017年成都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 2017年成都市病虫害防治及疫病检疫防疫项目申报指南
3. 2017年“成都智慧动监”项目申报指南
4. 2017年度成都市XXXXXXX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题纲格式)
5. 2017年度成都市XXXXXXX项目现场检查验收表
附件1:2017年成都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17年成都市病虫害防治及疫病检疫防疫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17年度成都市XXXXXXX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题纲格式).docx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