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农发(农林)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农委于今年9月启动了2017年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推荐申报工作,建立了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储备库(附件1)。请各区(市)县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纳入市级储备库管理的经营主体报送2017年度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成都市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评选管理办法》(成委农领发〔2013〕14号)和《成都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暂行办法》(成农办〔2014〕73号)规定,严格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务必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根据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评审标准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审标准(附件2、3),加强对申报2017年度市级示范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指导,确保申报资料统一规范。
三、请各区(市)县于10月25日前将《成都市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申报书》、《成都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申报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汇总表》、《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附件4—7)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市农委。
联 系 人:杨 洋、闫思伊
联系电话:61883579
电子邮箱:396160131@qq.com
附件:1. 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储备库
2. 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评审标准
3.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审标准
4. 农民合作组织市级示范项目申报书(范本)
5. 家庭农场市级示范项目申报书(范本)
6. 申报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汇总表
7. 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