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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4 11:51:11  

各区(市)县农发(农林、统筹)局、供销社,成都高新区统筹局,成都天府新区环保和统筹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市种畜场、市种子站、市疫控中心、市传媒集团 :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决策,按照中央、省、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城市总体目标,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的《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农〔2017〕113号),制定2018年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对项目申报工作提如下要求: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强制扑杀和疫苗补助、智慧动监项目、畜禽良种资源保种与选育利用项目、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农业重大节会活动专项资金补贴、粮食(油菜)适度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项目、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项目奖励、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销售奖励补助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价格补助项目、工厂化育秧奖补项目、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大学生创业示范区用地租金补助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渔业产业发展项目、养殖场关闭转移补偿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4)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县级项目初审及上报

  各区(市)县应严格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改进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成财农〔2016〕157号)、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计〔2017〕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各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时间内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并完成县级初审、上报市农委相关业务处室。(联系人详见附件6)

  (二)市级项目审批及下达

  市农委按照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农计〔2016〕46号),以及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在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2018年项目审批立项,并以正式文件将专项资金计划和项目计划下达至各区(市)县。各区(市)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市级审批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三)完成市级财政项目库系统录入

各区(市)县、申报单位应于10月25日之前,及时将审批立项的项目在《成都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录入相关工作。逾期,市财政局网络系统将不再接受项目系统申报工作,项目将无法纳入2018年预算安排。

  三、相关说明

  市农委已经发布10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分别为:粮食(油菜)适度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资金、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项目奖励资金、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销售奖励补助资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价格补助资金、工厂化育秧奖补资金、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资金、大学生创业示范区用地租金补助资金、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渔业产业发展资金、养殖场关闭转移补偿资金。(具体申报指南清单详见附件5)

  四、项目管理要求

  本次及前期已发布的申报项目均属于“市级审批立项制”,各区(市)县、申报单位务必按照“市级审批立项制”项目要求进行申报、立项、实施和管理。

 

  附件:1. 2018年病虫害控制项目申报指南

     2. 2018年成都市畜禽良种资源保种与选育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3. 2018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4. 2018年成都市级财政农业重大节会活动专项资金使用指导意见

     5. 市农委已发10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清单

     6. 本次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市级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成农联发21(财务处(联合财政局(印发《2018年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8日